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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坊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 2024-04-02 来源:张坊镇




张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坊镇2024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市直、镇属有关单位:

为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现将《张坊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坊镇人民政府

                                        2024315

张坊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了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镇防治工作实践,经现场实地核查考察,编制本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目标,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等,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等有关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地质灾害群防网络,严格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赋予的职责,实现自觉防灾,全面防灾。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张坊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问:  

长:

副组长:        康兆祯李雪华

林晓炜   (常务)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纪检办、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发展办、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财政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供电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电信、张坊卫生院、各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张坊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周响玲兼任,副主任由陈鑫兼任。成员:张容、罗建煌,值班电话:83013206

三、防治时间、范围、重点

防治范围:9个行政村。重点是上洪村、陈桥村、人溪村、茶林村、江口村、白石村。

防治时间:1月—12

重点时段:2月—9

四、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各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应急方案、防治措施等上传下达,按照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小组部署进行人员安排调度。

2)党建办: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舆情应对,公布受灾信息。

3纪检办:定期督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地质灾害抢险过程中懈怠渎职行为,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4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统计受灾情况相关信息。

5)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低保户、五保户和临时安置人员安抚救助等。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助派出所维护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7经济发展办、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办:负责灾后重建相关项目的制定与实施,灾后恢复种植、养殖相关工作,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损失。

8)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房屋安全检查、集镇排水管网疏浚与畅通、自来水供应。

9)财政所:负责安排和拨付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物资,跟踪监督使用情况。

10)派出所:负责维护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组织群众有序撤离和转移。

11)自然资源所:自然资源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下发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两个明白卡”),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

12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质量安全检查,稳定物价,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13)供电所、电信: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维护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

14)张坊卫生院:负责受灾群众和防汛抢险人员卫生防疫和救治工作。

15)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负责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转移任务相关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2.各村职责

1)机构组织要求:各村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分管村干部任副组长,并由包组村干、村小组长、党员、基干民兵等为成员,组建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落实领导责任,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2)监测巡查要求:各村要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地质灾害高发期(29月)每月不少于3次,平时每月不少于1次,按要求填写好巡查监测记录。

3)转移安置要求:各村在接到暴雨预警通知后,要通过村民微信群、短信、电话等方式做好宣传提醒工作;由村书记带领各支村委成员安排好人员转移,并做好安置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各村要组织专人进行巡逻,尽可能减少村内损失。

4)应急救援要求:各村发生(发现)地质灾害灾情(隐患险情),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张坊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及时发放“两个明白卡”。

5)值班值守要求:各村实行村委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24小时轮值制度,及时填写好值班记录,如发生地质灾害灾情,要迅速准确上报灾情具体相关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防治水平。

2.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对已发现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并在危险区域树立警示牌,对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两个明白卡”,并落实“三项制度”。

3.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在汛期前抓好防灾部署,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险情通报制、地质灾害防治督导制度,防止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

4.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对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及时向群众预警预报,做好防患工作。对突发的地质灾害按照速报制度进行应急处理,即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各村联络员在1小时内上报镇政府和自然资源所,自然资源所4小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发生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的,各村联络员在4小时内上报镇政府和自然资源所,自然资源所12小时内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并落实“三项制度”。收集资料,填写好各类报表资料,保持与上级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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