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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沿溪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 2025-05-16 来源:沿溪镇

各村委会,各相关办、队、中心:

现将《2025年沿溪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沿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2025年沿溪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部署,着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据部、省、长沙市和浏阳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责任分工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纪检办、财政所、民生事务办及各村民委员会对照职能职责共同参与、扎实推进。

二、整治对象和时间

整治对象: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级全资或控股公司以及组级集体经济组织。

整治时间:2025年5—11月。

三、重点内容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持续整治村级私设、多设资金账户;收支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入账原始凭据不规范,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按时记账、结账、对账;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会计档案保管不善;违规报账开支、财务监管不力、会计核算错误等问题。拓展整治集体资产尤其是脱贫攻坚期间国家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不清查、不登记、不入账,脱离农村财务管理平台监管;以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等侵犯集体利益问题。利用全省农村财务管理平台和“互联网+监督”平台,开展数据分析和动态监控。排查是否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的支出审核及账务核算由同一部门管理的规定。

(二)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问题。持续整治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实、低价发包、长期发包、暗箱操作、损公肥私、虚假合同等造成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流失问题。拓展整治随意决策、民主程序不履行、合同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未签订书面合同、审核把关不严、违规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不规范等问题。

(三)村级债务管理问题。持续整治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增加债务;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违规清收债权、坏账、呆账处理等问题。拓展整治刚性支出过大、隐债瞒债、举债和还款决策随意、违规举债搞不切实际的建设、办公场所装修、购置非必要生产生活用品;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和政府债务转嫁村集体;银行贷款不入账、债权长期不清收、人为放大债务额度、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未经民主程序向村干部借款、无故逾期还款导致长期支付利息;因账务处理、科目使用混乱,导致账面债务虚增等问题。

(四)集体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持续整治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招投标问题。拓展整治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层层转包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超预算,以虚假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未批先建;审批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无技术要求、无质量标准、偷工减料;手续不全、竣工不验收或组织验收走过场等问题。

(五)违规出借集体资金问题。拓展整治未经民主程序对外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违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出借资金;从银行贷款后以投资入股名义转借政府平台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村干部借用村集体资金长期不还、不报账;出借资金无手续、长期不清收,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管缺位错位,超出约定期限;外借资金收回后再私借、私存,不及时入账等问题。

(六)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拓展整治村属控股(参股)企业,重点排查同类型企业“一村多企”、长期停业未经营、亏损严重且发展前景不佳、违规出借资质、违规转包工程、未单独记账、设账外账及账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排查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完成)。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分析2024年整治情况,厘清整治成效巩固提升村、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村、问题排查数较少的薄弱村,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整治内容,明确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等,科学制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动员、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二)问题排查阶段(6月30日前完成)。扎实做好集体资产精准清查,相关数据及时录入监管平台,接受群众监督。联合财政等对口部门开展“驻场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纠,采取领导分片包干监督、相关部门联合查等方式,聚焦重点村、薄弱村,深挖“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逐级建立问题清单、线索清单、责任清单。灵活运用对村巡察工作成果,推动问题线索见底清零。

(三)专项审计检查阶段(7月31日前完成)。市级组织对涉农村(社区)开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专项审计,对2019—2024年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涉及的集体经济合同、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收益分配及村级债务管控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镇、村及时对照审计报告和检查情况进行问题整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镇纪检监察室。

(四)问题整改阶段(8月31日前完成)。组织2024年问题集中整治“回头看”,排查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挤出水分。对2025年度新查摆的问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检监察室,配合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五)清理村属控股企业阶段(9月30日前完成)。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村属控股企业数据为基础,乡镇组织村级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同类型企业“一村多企”、长期停业未经营、亏损严重且发展前景不佳、违规出借资质、违规转包工程、未单独记账、设账外账及账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分类处置原则,清理整顿一批未经营或亏损严重的企业,规范提升一批经营状态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六)总结提升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开展梳理检索,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通报曝光一批风腐问题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系统梳理整治工作成果,提炼先进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各村于2025年11月25日前向沿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13723895481)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各村要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积极协调配合。要统筹各站所力量,及时掌握新情况,共同推动解决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与镇财政所的协同配合,定期会商、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等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检监察室。

(三)强化指导督促。各村,各相关站办所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保证工作质量,要针对“三资”监管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短板和风险重点,在“根治”问题上持续发力,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推进源头治理,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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