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潭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澄潭江镇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 工作方案》的通知
澄潭江镇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关于落实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湘教小组通〔2021〕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预防学生溺水“九到位”的通知》(湘学安委〔2021〕2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入推进防范学生溺水工作16条措施的通知》(长教小组通〔2022〕1号)等文件精神。
二、组织机构
因人事调整,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溺水相关工作,特调整镇学生防溺水工作专班小组,负责统筹调度全镇防溺水工作。
组 长:黎 靖 刘 科
副组长:夏广奎 李 晓(常务) 陶 亮 刘鸽飞
罗晓晖 易艳红 许剑桥 肖 瑶 施 宏
陈 武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纪检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应急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司法所、团委、妇联、澄潭江派出所、卫生院、自然资源所、教育发展中心等办公室及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澄潭江镇民生事务办公室,由周国栋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敦波、沈石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对全镇学生防溺水工作统筹调度,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通报。
三、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明确联村领导为所联村防溺水工作的总负责人,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联村网格干部以及其余支、村两委成员为具体责任人。
四、工作内容
(一)调动各方力量,抓实巡查和帮扶。以村为单位,组织村干部、驻村辅警、巡防队员、志愿者等力量,每日10:30—19:30在重点水域“一日三巡查”,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劝导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的学生群体,全面建立“六包一”结对帮教,每周不少于1次通过上户(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安全提醒和防溺水知识普及,防止脱管漏管。
(二)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改消除隐患。自然资源所、生态事务中心、各村负责对矿山水坑、地质灾害点,建设工地水坑,山塘水库河流圳坝等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地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水域,逐一登记造册,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产权或者管理权限,逐一树立安全警示标识标牌,配备救生圈、竹竿、绳索等救生物品;逐一明确管护责任人和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在多次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的要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要将隐患排查整改、日常巡查管护等工作内容制成台账备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镇教育发展中心要指导督促各校将预防溺水纳入年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高温季节特别是暑假前,要督促学校采取学生易于接受的多种方式,全覆盖、全方位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大力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预防溺水知识和救援知识,让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要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提醒机制,各校要将防溺水知识纳入每周常态化安全教育内容,在节假日和周末放学前,要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常态提醒;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微信等形式,持续加强家校联系,加大家长监护责任提醒。党政、妇联、团委、司法等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宣传防溺水知识。各村要利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宣传播放学生预防溺水安全知识。
五、责任清单
(一)属地责任
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加强辖区内村民防溺水宣传教育,利用“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等每天早中晚提醒教育3次以上;完善临水区域安全防范设施,备齐救生圈、救生竹篙、救生抛绳等营救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组织党员干部、退休老党员、驻村辅警、水域管理员、巡防队、志愿者等人员巡查辖区内水域,重点在每天的10:30—19:30游泳高峰时段巡逻重点水域、排查辖区内山塘水库、积水坑地、河流、桥梁等危险区域,做好外来垂钓人员的防溺水安全劝导教育。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加强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及时掌握生活学习和心理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充分发挥“五老”人员等群体作用,为特殊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教育活动,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
(二)部门责任
1、民生事务办公室:统筹推进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调度部署和工作督查;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托儿童之家,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压实村儿童主任职责,及时发现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并采取有效措施。
2、教育发展中心: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强化家校联系,扎实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看一次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一次专题家访、一次家长会、一次专题教育、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十个一”活动,5月-10月学生在校期间每月安排1课时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学生安全意识与知险避险、自救自护能力。与家长签订承诺书。
3、党政办公室:将防范学生溺水列入宣传工作计划,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引导;每月以短信形式发送防学生溺水提示信息。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宣传教育。关注并及时处置相关舆情。
4、党建办公室:充分发挥“邻里服务日”暨“小区管家 民情直达”和片组邻等机制作用,加强全镇域防溺水工作宣传引导,确保宣传覆盖到位、及时高效。发挥新时代老同志的优势和作用,开展关爱帮扶困境青少年等工作,组织“五老”积极参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联合巡查、宣传教育与监督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指导督促村级加强校园周边防溺水巡查。
6、纪检办公室:负责对属地和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指导并督促村级加强临水道路安全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学生道路通行安全。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各村对辖区河流、水库、湖泊、坑塘等开放水域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绘制危险水域地图,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动态安全巡查,确保醒目位置固定挂放救生圈、救生竹篙、救生抛绳等营救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要求渔业养殖企业建立防溺水工作安全台账,及时补充完善危险水域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提醒标识,做到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
9、生态事务中心:加强所监管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相关企业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对项目范围内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输变电设施、桥涵建筑物等区域及工程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应急事务中心: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参与学生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指导督促所管理企业设置涉水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健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1、卫生院:建立完善公众急救技能知识普及机制,配合教育发展中心和学校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学生溺水现场进行救援,协调上级主管单位和医疗机构及时启动绿色通道进行紧急医学救援。
12、派出所:明确驻村辅警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参加村级防溺水工作巡查巡防;对未落实主体责任的家长开展训诫;加强民警、辅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处置,并做好稳控、调解、协调调度公安力量等工作;会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
13、自然资源所:督促对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网、墙)等防护设施,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开采砂石土等采矿场所安全管理。
14、团委: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更多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工作。
15、妇联:发挥妇联执委作用,开展暑期防溺水主题家庭教育、安全知识宣传和儿童关爱活动。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
(三)学校责任
持续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护、自救方法)。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活动,全面落实“每天放学前三至五分钟”“周末离校前五至十分钟”、放假前专题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常态化安全教育提醒。加强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家长学校、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四)家长责任
家长(监护人)是防范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家长增强防溺水意识,严防带小孩外出游泳、戏水、钓鱼、摸螺、参与农业生产活动时发生溺水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站所要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提高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形式主义,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学生生命安全。
(二)强化责任压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专题安排,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推进各项措施落实。镇纪委牵头,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确保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严格奖惩问责。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底线工作考核,严格兑现考核结果。对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办公室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防范不到位的,给予通报、约谈;凡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因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而发生事故的,一律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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