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枨冲镇开展殡葬领域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枨冲镇开展殡葬领域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枨冲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枨冲镇开展殡葬领域乱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乱埋乱葬,遏制修建豪华大墓、活人墓等丧葬陋习,加快推进殡葬领域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综合施策杜绝新增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私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摸排后仍顶风违法违规私建等情况,大力整治殡葬领域乱建。
二、组织机构
成立枨冲镇开展殡葬领域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长:易先超
第一副组长:张会连
副组长:赖和张新宇黎烨徐红星邓磊
江雀 董小鸥蒋璐瑶陈招兴(常务)
钟玮佑龙思思
成员:党政办、党建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生事务办、平安法治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各村。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民生事务办),由陈招兴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勇为干事,负责在工作专班统一指挥下,组织、调度、落实殡葬领域乱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各村要根据管辖范围,以村主职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民政专干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殡葬政策宣传、日常管理、联络沟通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组织召开殡葬领域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充分宣传发动。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把依法依规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精准把握法规政策界限,对殡葬领域乱建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认定,稳妥有序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和舆情研判,严禁简单化、“一刀切”。
(二)惩防并举,长效管理。既要立足当前,抓好殡葬领域乱建问题整治工作,对违建乱建坟墓、破坏生态环境现象保持零容忍态度,着眼长远、综合施策、疏导为先。
四、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对象为我镇行政区域沿公路主干道(国、省、县三级公路)两侧可视范围、沿主要河流两侧200米以内以及城市(镇)规划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三沿六区”范围内的硬化大墓和活人墓。
五、整治标准
坚持分类施策、依法处置的原则,并根据省民政厅、长沙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民发〔2019〕22号、长民发〔2020〕1号)精神,针对殡葬领域重点乱建问题开展整治,对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应尽量迁移至经营性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不能够迁移的,尽可能拆除硬化物及附属设施;若确实不能拆除的,要进行植树植花植草予以绿化遮挡,达到不滥占土地资源、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效果。违规私建的活人墓一律按规定拆除,恢复原有土地样貌和功能。
六、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5年6月30日)。各村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移风易俗等工作及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宣传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启动整治工作。
(二)深入摸排(2025年7月1日至7月20日)。各村要组织专人对本辖区“三沿六区”范围内的殡葬领域乱建问题,特别是硬化大墓和活人墓进行摸底确认登记,确保摸排无遗漏、信息登记确认准确无误。
(三)扎实整治(2025年7月21日至8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民生事务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殡葬领域乱建问题开展整治。采取一墓地一档案整治方法,明确整治负责人、措施、时限,将整治工作资料归入整治档案,做到整治一处销号一处。
(四)督查核实(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民生事务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督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方法,进行总结推广;对整治工作不真实、不全面、敷衍推诿的严肃追责。
(五)建章立制(长期坚持)。专项整治既要解决当前违规大墓、活人墓等殡葬乱建,又要立足长远和整体,实现综合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殡葬领域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镇工作专班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支持配合民生事务中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取得实效。各村要做细做实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违建墓冢类别、位置、年代等区分不同处理方法,严禁简单化、“一刀切”。要坚持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整治原则,按照殡葬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景区管理、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由各有关部门和领域的执法力量,依法依规进行。对占地面积大、户主为党员干部、近三年违规新建的列为突出问题予以重点整治。
(三)善于引导,防止激发矛盾。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宣传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政策,加强群众教育和思想工作,为整治工作奠定群众基础。同时,整治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积极动员群众自行拆除,严禁违反规定和程序暴力拆除。对涉及人数众多的,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向群众充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整治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四)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在整治解决违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深挖问题成因,从加强丧事活动管理、优化基本殡葬服务、深化移风易俗等多方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建立健全规范城乡居民丧事活动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作用,对治丧、火化、安葬等丧事活动第一时间引导干预。要加强文明操办丧葬的服务保障,为居民文明治丧提供便利,鼓励集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对群众治丧活动的自治约束功能,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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