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党组关于林弼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
通过中层岗位竞聘上岗,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林弼堃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自然生态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赖园清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熊鹰同志为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科长兼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姗姗同志为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副科长,免去其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张宏桥同志为法制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源美同志为法制科副科长;
吕滔同志为综合协调科科长,免去其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副队长职务;
何国军同志为综合协调科副科长;
孙力同志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科长;
邓琴同志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副科长;
李健同志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副科长,免去其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浏阳经开区环保办)副队长职务;
潘攀同志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科长,免去其法制科科长职务;
田丰同志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石敏同志为自然生态监督管理科科长,免去其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兼分析室主任职务;
刘庆春同志为自然生态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张敏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赵兴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队长;
孙立良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片区队长(东区),免去其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片区(西区)队长职务:
熊斌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片区队长(南区)(试用期一年);
瞿华明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片区(西区)队长,免去其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片区(南区)队长职务;
罗建敏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片区队长(北区);
黎刚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
张武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副队长(试用期三个月);
刘赛杰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
卢卫国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副队长,免去其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片区队长(北区)职务;
苏严泼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浏阳经开区环保办)队长;
邹开富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浏阳经开区环保办)副队长;
毛新武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浏阳经开区环保办)副队长,免去其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片区队长(东区)职务;
左学文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浏阳经开区环保办)副队长,免去其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副队长职务;
付景开同志为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浏阳经开区环保办)副队长,免去其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副科长兼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何光义同志为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兼分析室主任;
罗耀玲同志为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兼综合室主任,免去其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浏阳经开区环保办)副队长职务;
吴智勇同志为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室主任。
免去:
徐盘新同志综合协调科科长职务;
周波同志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室主任职务;
童艳同志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队长职务。
中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党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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