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机构拟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拟对浏阳市东门乡村振兴学校;浏阳市银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上2家机构的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6月5日前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法制科联系,联系电话:0731-83656226。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培训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办学许可证号 |
注销理由 |
浏阳市东门乡村振兴学校 |
浏阳市沙市镇东门村 |
肖军 |
1801084000024 |
有效期满未延续 |
浏阳市银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浏阳市葛家镇葛家园村泉塘组1号 |
贺进军 |
1801085000026 |
有效期满未延续 |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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