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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4-03 来源:浏阳市政府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21〕11号)等规定,现将《浏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浏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浏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浏阳市2023年度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发改局

2023年3月前

2

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等重大资金事项

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前

3

审议《浏阳市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前

4

2022—2027绿地系统规划修编

市城管局

2023年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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