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关于印发《官渡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燃气供应站、各相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官渡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官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官渡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在全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排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精神,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长沙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燃气行业工作实际,现决定在本镇范围内开展燃气行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翻身仗及“六化”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持续推进城镇燃气行业潜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制度。深入开展城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城镇燃气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城镇燃气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我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取得重大胜利。
三、工作要求
1、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燃气经营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燃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等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自查自纠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2、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落实部门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内涉及燃气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3、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4、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严细实”作风,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和追究问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事前问责,综合运用多种举措,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官渡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官渡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张文初
组 长:陈慧娜
副组长:陈 佳 胡海英 戴明河 曹剑章 谢 坚
陈达倩 蔺绍桃 王 成 曾海波
成 员:官渡派出所、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局东区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企业服务站、燃气供应站、各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戴刚兼任办公室主任,邹帅为专干,各相关部门单位、村级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行动任务落实、综合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
五、重点任务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官渡燃气供应站和有关部门开展本镇燃气行业重大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定期负责人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燃气安全生产问题并制定有效的应急方案。
(二)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打非治违”
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运输经营、违法作业、非法充装、违法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业内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单位、个人从严从重处理。
(三)扎实开展安全宣教和培训
组织开展我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和燃气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意识和专业能力,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实施问责问效
组立我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确保到人到位。
六、职责分工
官渡派出所:负责处理此次整治行动中的突发事故,及时防范和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财政所:统筹安排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经费。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及燃气安全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燃气执法,及时上报案件材料、行动资料,并对有问题的企业、单位进行监督与跟进。
交通运输局东区执法中队:在镇域范围内,严厉查处违规运输燃气的行为;加强集镇内燃气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所: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对燃气供应站安全生产作业的监管及技术指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企业服务站: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按规定牵头组织燃气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燃气供应站:要全面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处理。
各村:协助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打非治违执法工作开展,加大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多入户、下厂、进单位、企业进行提醒宣传,同时积极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动员用户主动配合开展更换工作;拒不配合的,可以采取停气等措施,报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七、实施步骤
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重点事项。
(二)强化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6月-8月)。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三)严格部门精准监管执法(2023年9月-11月)。燃气监管执法的各级部门要全过程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事项,扎实开展精准执法,严查我镇燃气行业内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大我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管执法力度。
(四)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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