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关于印发《古港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古港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古港镇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执法检查公正、合理、全覆盖,特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浏阳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浏政发〔2017〕11号)、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制定。
二、编制说明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古港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要求,本镇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平安法治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生事务办、应急事务中心(安委办)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所(简称编制单位)编制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监管单位、一般监管单位、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等原则上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各编制单位对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对于一般监管单位确实不能实现年内逐一监督检查的,要通过“双随机”的方式来抽查,且每月确定抽查范围、抽查批次、抽查监管单位的家数,每月确定好抽查单位后应作好记录,包括参与抽查人员名单,抽查企业的名单,参与监督检查的人员名单等情况。
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对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单位、检查时间进行调整的,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变动须在30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镇安委办备案,变动超过20%的还需报市安委办登记备案。
(二)进行年度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政府第287号令)等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要突出以下八项内容:
1.相关证照和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2.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
3.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车间主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5.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的情况;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公开通报情况;
7.危险物品、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8.抽查生产车间、库房、设施等情况。
(三)进行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
四、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本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8个站办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经济发展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48家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18家次;一般监管单位30家次,全年“双随机”抽查18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30家次。
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古港镇经济发展办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1)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99家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47家次,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47次;一般监管单位52家次,全年“双随机”抽查30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52家次。全年一共检查99家次。
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古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2)
(三)生态事务中心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24家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12家次,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12次;一般监管单位12家次,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12家次。
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生态事务中心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3)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44家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32家次,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32次;一般监管单位12家次,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12家次。
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平安法治办公室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4)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71家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35家次,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35次;一般监管单位36家次,全年“双随机”抽查25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36家次。
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5)
(六)民生事务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68家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24家次,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24次;一般监管单位44家次,全年“双随机”抽查24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44家次。
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民生事务办公室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6)
(七)党建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36家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12家次,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12次;一般监管单位24家次,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24家次。
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古港镇党建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7)
(八)应急事务中心(安委办)2025年度督查工贸及其他行业、部门安全履职监督检查计划
1.年度监管督查执法安排说明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安全监管责任。按计划对重点监督企业进行检查,以及督促其他行业、部门履职,按照要求家次进行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数量、提高检查质量,确保全年任务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督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工贸行业)共49家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25家次,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25次;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24家次。
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应急事务中心(安委办)2025年度督查工贸及其他行业、部门安全履职计划安排表(见附件8)
附件:各站办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1.经济发展办公室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生态事务中心
4.平安法治办公室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民生事务办公室
7.党建办公室
8. 应急事务中心(安委办)
9. 古港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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