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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信息】中共普迹镇委员会 普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迹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11-23 来源:普迹镇 字体大小:

中共普迹镇委员会

普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迹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普迹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普迹镇委员会

普迹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普迹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

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

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3〕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就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注重信息管护,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管理。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基础信息、“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三是脱贫村和驻村工作队等指标变化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关注督查、考核及日常排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关注整户长期外出、新增残疾人、多子女就学、受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新申请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是否开展排查识别,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是否稳定;三是关注是否存在因灾导致的产业项目失败、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等风险隐患。

聚焦教育类补助,统计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及雨露计划补贴有关数据。以2022年度入户采集计入收入的数据为基准,对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及雨露计划补贴计入收入的情况进行核实统计。

二、工作安排

年度动态管理与第二轮集中排查两项工作结合开展,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11月份完成,年度动态管理工作12月份完成。

(一)工作部署(10月31日前完成)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动态管理与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开展培训(10月31日前完成)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对各村专干进行业务培训村负责对联村干部进行业务指导,讲解有关政策和系统操作等内容,确保各级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三)入户走访(11月30日前完成)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组织联村干部、村专干进村入户采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信息,并有针对性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

(四)数据录入(12月20日前完成)根据上级部门统一调度,分阶段做好全国信息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工作,统筹安排系统录入专员,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五)数据分析。根据乡村振兴局数据分析和实地监测调研,通过强化数据监测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组织力量对疑似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三、工作要点

(一)注意信息采集计算周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如收入、务工时长、家庭成员自然变化等,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二)畅通信息采集线上渠道。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全国信息系统下载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开展入户采集,同时可使用防返贫监测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核验信息等工作。

(三)明确年度收入核算范围。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脱贫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监测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明确学生学费和基本食宿等生活费的教育专项补贴,以及雨露计划补贴等不计入收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年度动态管理和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涉及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调度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进度质量。

(二)规范工作流程。信息采集工作原则上由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结对干部具体负责,村专干、村小组长协助配合入户了解情况,采取谁经营问谁、谁务工问谁、谁经手问谁的方式,逐项采集收入项目。对未整户外出的农户,必须入户;对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各要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工作责任,信息采集员为第一责任人,所有收入数据要经脱贫户(监测户)认可并由脱贫户(监测户)和信息采集员双方签字确认;要严格落实逐级审核责任,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

(三)严把数据质量。镇乡村振兴办要结合实际组织做好数据分析和实地核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采集数据质量,确保“帐帐相符、实相符”,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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