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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社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港镇2023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6-01 来源:社港镇 字体大小:

各成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防范学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学安委〔2023〕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将《社港镇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社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社港镇2023年学生防溺水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健全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坚决遏制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湖南省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湖南省2023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学安委〔2023〕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落实《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要求,深化学校安全教育,督促提醒家长履行好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努力从源头化解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风险。推动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完善部门、属地、学校和家庭“四方”责任体系,力争实现较大及以上学生溺水事故零发生,力争实现一般学生溺水事故和溺亡人数总量“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领导和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社港镇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梁  民

组  长:罗钦伟

副组长:张  敏  陈  奇  邓  磊  王云湘  陈  林

张圣武  张金辉  孔琦芸(常务)

成  员:各职能站办所(中心、大队)负责人

各村党总支书记 教育发展中心

各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政务服务中心,袁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孔琦芸(常务)兼任本地完全小学、初中、高中特聘安全副校长,各村党总支书记兼任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学点特聘安全副校长。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做好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负责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各职能部门、各村防溺水措施的落实及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举报电话:0731-83540035(镇政府值班室)

救援电话:120

救援电话:0731-83540203(社港镇派出所)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学校安全教育。教育发展中心要督促指导各级学校将预防溺水纳入年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讲座、视频、板报等方式提升学生对水性的认知,使学生识别不熟悉或不明水域、无安全设施水域等的复杂性、危险性。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要在暑假前完成防溺水“十个一”(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护、自救方法)。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村要通过防溺水宣传视频转发以及村村响、移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从4月下旬至10月底,利用村村响播放防溺水提示。要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通过电子屏播放。各村要进村入户宣传,确保全覆盖。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随手拍”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发现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及时劝离;要联合学校主动排查发现学生上下学途中水域溺水隐患,及时拍摄图片,及时整改。

(三)落实家校联系对接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送到每一名学生家长的手中,并建立每天教育提醒学生一次、每周向学生家长推送1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的常态工作制度。教育、民政、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家长防溺水提醒,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加强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管理,严防学生违反防溺水要求。增强家长防溺水意识,严防家长带小孩外出游泳、戏水、钓鱼、摸螺、参与农业生产活动时发生溺水事件。各村要指导监督本村所有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受委托照料人签订书面委托照护协议,加强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的亲情关爱。学校要及时发现并处置学生上课时间旷课、住校时间离校、请假外出未按时返校等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确定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

(四)广泛开展疏堵结合防溺水。各学校要统筹利用社会游泳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确保学生正确掌握自救方法。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加强安全人员配备,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统筹用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利用村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施,在周末、节假日为中小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

(五)开展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农业农村办对本辖区域内的水库、河流、湖泊、坑塘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自然资源、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持续加强对建设施工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点的整治管理。各村要学校、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对辖区域内的开放水域逐一进行摸排,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绘制危险水域地图,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加强水域安全管理。各村要加强与农业农村沟通联系,在中、高风险水域周边设置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要建立风险等级警示提醒制度,根据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的频次和溺亡情况,制作区域溺水风险警示图,动态发布风险等级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风险分级应对和管控措施。政务服务中心要统一辖区内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劝阻和溺水应急求助电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

(七)强化水域精准巡防。各村要组织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要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针对性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加大重点水域岸线巡护力度,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水上救援反应能力与施救水平。发挥河长制工作平台作用,河长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湖、塘)工作内容,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及时劝阻中小学生危险涉水活动,提升巡防覆盖范围和时效。

(八)强化学生精准管理。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精准识别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监管缺失学生、经常游泳戏水学生、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学生等防溺水重点关注人员。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村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组织开展结对教育管理,4月至10月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提醒,了解掌握学生遵守防溺水“七不两会”要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生家长和关爱帮扶责任人员。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加强对重点关注人员上下学路途中的监管,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及到危险水域游泳行为。各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学生上课时间私自离校游泳、戏水。

三、阶段划分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5月26日)。镇上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方职责与目标任务,制定好全镇的防溺水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7日-10月31日)。广泛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十个一”教育,发动教师、志愿者上门家访,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增强家庭安全防范意识。各村深入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逻值守制度。利用村村响全方位开展防溺水宣传,浓厚全民防溺水工作氛围。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总结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梳理工作经验,固化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完善防溺水工作机制,常治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成员单位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提高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学生人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形式主义,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压实工作责任。成员单位要严格对照《关于落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湖南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湘教小组通〔2021〕5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将协调各成员单位对工作履职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完善考核机制。将各村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安全生产巡查与考评的重要内容。农业农村办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监督检查。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督促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发生学生伤亡事故。

(四)加强责任追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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