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园区信息公开年报

​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6 来源: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字体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主动公开。2022年,中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压实工作责任,严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逐层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建立信息发布台账,确保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中心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理论水平政策把握能力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资中心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国资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31-83608311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