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明确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反馈
2022年6月27日,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7〕474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浏政办函〔2017〕111号)精神,将《浏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予以公示。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本次意见征集从2022年6月27日开始,截止到2022年7月17日,期间未在后台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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