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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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 | 创和公园壹号车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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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类别 * | 4 |
受理单位 * |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写 信 人* | 李声建 |
提交时间 * | 2024-01-31 11:04 |
信件内容 * | 敬爱的市长你好; 我是创和公园壹号8栋2502的业主,我在2020年时购买了些处房产,并同时购买了车位。但在交房先车位时开发商把我们8栋靠近电梯间的车位不拿出来给我们购买车位的业主选。我当时不同意,拒绝了选定车位,但跟他们开发商沟通后也没有让我选我们楼栋下的车位,而且是给了一个别的栋下面的车位让我选择,我因为要停车,迫于无奈选了那个车位。但随着入住率的提高,小区电动摩托车棚已停不下业主的电动车(原因是开发商未按规划建造停车棚),物业就把我所在车位的那一块区域用来停放电动摩托车。导致我回家没有地方停车,多次跟开发商沟通换车位的请求无果(至今我们楼栋下还有车位未售出)。每天回家都要到处找车位,实在是不方便,特此来信,望帮忙协商解决,不胜感激。 |
回复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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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 2024-01-24 09:04 |
回复内容 * | 李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1、就您所反映的电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物业已在小区车库张贴禁停标识,并对乱停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劝导,现该处乱停现象已缓解;2、就您反映的要求更换车位问题,开发单位反馈,小区现已无合适车位进行更换。感谢您对浏阳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