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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倩路(南泥湾路-浏阳大道)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11-23 来源:市发改局 字体大小:


浏阳市长兴砂石有限公司委托,对予倩路(南泥湾路-浏阳大道)建设项目砂石资源进行公开处置

一、基本情况

由浏发集团负责的市政道路项目予倩路(南泥湾路-浏阳大道)目前正在实施土方清运,项目中标单位为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勘察,该项目存在有利用价值的中等(弱)风化较软岩9.5万方,为加强市政项目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浏阳市长兴砂石公司依据浏政办发[2020]10号文件,依法对予倩路(南泥湾路-浏阳大道)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进行接收,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万方)

单价

最低限价(元)

1

予倩路(南泥湾路-浏阳大道)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处置

9.5

27元/方

256.5

合计

256.5

二、购买人条件

1、购买人需具备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7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9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10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1.前文所称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2.前文所称上年度是指2020年度;3.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购买人自行说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违法采砂记录、无非法经营行为;

2)购买人应与项目施工方(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承诺书。

三、公布公告的媒介:浏阳市人民政府网-产权交易(http://www.liuyang.gov.cn/ztzl/dwzt/ggzyjyzx/jyxx96/cqjy/jygg/)

四、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伍拾万元整

账户名称: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0000612606966600001325

购买人应以银行转账(含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保证金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五、报名须知

1、本次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报价,因报价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告期限: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3个工作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购买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5、 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说明:

(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需加盖购买人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和第六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应胶装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叁份(一正二副),未按以上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为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7:00止。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购买人持谈判通知到指定地点获取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8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评标室)

九、开启: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12月7日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评标室)

十、联系方式:

委托人:浏阳市长兴砂石有限公司

人:张先生

   话:15274980999  

   址:浏阳市人民路128-3号

服务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李女士

   话:15974236466  

   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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