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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李畋路(浏阳河路-白沙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06-23 来源: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浏阳市李畋路(浏阳河路-白沙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1、“浏阳市李畋路(浏阳河路-白沙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可否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1930万元的市政道路造价咨询业绩?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

答:可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修改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193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服务事项)或工程监理业绩或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造价咨询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造价合同协议书和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作为造价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造价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的时间为准。如所提供的造价合同协议书与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2、请明确评标办法中信用评价中评审项中是以施工还是监理的信用评价分为准。

答:第三章评标办法“信用评价”评审项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监理最新信用评价为准(V2.0)。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不变。

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浏阳市浏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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