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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登记浏阳市美好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 : 2023-12-15 来源:浏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申请人:刘**     身份证号码:430181********7351

住  所:浏阳市金刚镇***********号

申请人:刘**     身份证号码:430181********737X

住  所:浏阳市金刚镇************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申请行政许可的理由:为助孤助残,扶老帮困,助人自助,特申请成立浏阳市美好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申请人《关于准予登记浏阳市美好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一、准予登记浏阳市美好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81MJJ645478P;法定代表人:刘宗路;住所:浏阳市淮川街道朝阳社区人民东路60号5栋1单元201;业务主管单位:浏阳市民政局。

二、浏阳市美好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核准的业务范围:提供专业化社工服务(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优抚人员、留守人口、流动人口服务,家庭综合服务、社区矫正与辅导、义工管理等项目);提供社工咨询、辅导、培训、督导、评估,社会工作者推荐与社工派遣服务;承接政府部门委托购买的服务事项;社会组织、志愿组织能力提升评估;开展活动策划、承办大型活动、个案援助等社会服务项目。

三、浏阳市美好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要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发生变更事项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修改章程须经审核后方能生效,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

四、浏阳市美好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按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发挥自身优势,为促进浏阳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浏阳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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