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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农(种子)罚〔 2024〕1号

发布时间 : 2024-09-12 来源: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种子)罚〔 2024〕1

当事人:浏阳市淮川恒丰农资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181MA4NRU8U0R;负责人:罗辉映 ;性别:男;民族:汉;身份证号码:430123XXXXXXXX001X ;工作单位及职务:浏阳市淮川恒丰种子经营部负责人 ;住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劳动组劳。

当事人:浏阳市淮川恒丰农资经营部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4年8月2日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浏阳市北正北路138号浏阳市淮川恒丰农资经营部进行日常检查,该经营部当事人罗辉映在场,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对其正在销售的河北盈优种子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先锋”西瓜种子进行抽样,依法制作了抽样凭证。经查:该经营部经营的“黄先锋”西瓜种子(规格:20粒),为套色彩印塑料袋,正面印有:“黄先锋”西瓜;盛欣;小菜园专用。背面印有:“黄先锋”西瓜:品种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用性;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风险提示;质量指标;生产商等文字和图案。该批西瓜种子标签上未标注种植季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二)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证编号和信息代码,以及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的规定。以及《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种植季节是指适宜播种的时间段,由生产经营者根据实验确定,应具体到日”采用下列示例:5月1日至5月20日。”之规定。当日执法人员报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开展立案调查。同时执法人员提取了该经营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黄先锋”西瓜种子正反面包装袋,涉案产品的经营台账,及河北盈优种子有限公司销售清单,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在提取了责任人罗辉映身份证复印件后对其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至此,本案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全程音像记录,待案件办结后附案件归档保存。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4年8月2日,提取了当事人浏阳市淮川恒丰农资经营部罗辉映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事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1份,共同证明了当事人是违法行为的适格主体;   

证据二:2024年8月2日,当事人经营现场检查照片2张、“黄先锋”西瓜种子正反包装袋照片,涉案产品摆放照片共同证明了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种子的违法事实。

证据三:2024年8月2日,抽样取证凭证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检查笔录》1份,进货凭证1份,当事人销售凭证3份等证明了当事人经营该种子的过程、价格、数量违法事实和违法所得。

本机关于2024年8月12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浏农(种子)告﹝2024﹞1号),于2024年 8月12日直接送达,告知了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以上事实,有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浏农(种子)告﹝2024﹞1号)及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为证。

本机关认为:浏阳市淮川恒丰农资经营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二)款:“销售的种子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证编号和信息代码,以及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的规定。以及《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种植季节是指适宜播种的时间段,由生产经营者根据实验确定,应具体到日”采用下列示例:5月1日至5月20日。”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种子、食用菌)》“序号21,违法情节: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的,裁量标准: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产品,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罚款2000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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