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农(机行)许字[2021]湘01CD137号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
浏农(机行)许字[2021]湘01CD137号
陈义:
你于 2021 年10月19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10月19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四条、第八条规定,本行政机关于 2021年10月19日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查验机械,其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我局决定向你发放《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9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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