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 浏人社许决派字〔2023〕18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浏阳市民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浏阳市荷花街道天马山小区6栋4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582776924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继坤
你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延续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许可证编号为:湘AL-011号;许可事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有效期限: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止。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请你单位每年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本地区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受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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