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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浏卫医罚〔2023〕042号

发布时间 : 2023-12-27 来源: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被处罚人:浏阳市关口邓雪辉诊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181MA7AD2TR00;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道吾山东路95号;经营者:邓雪辉、男、汉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本机关依法查明自2023年10月16日开始在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道吾山东路95号的浏阳市关口邓雪辉诊所内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邓雪辉开具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202310月26日现场笔录1份;2、浏阳市关口邓雪辉诊所《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各1份;3、现场拍摄照片2张;4、沈**等患者处方笺复印件5份;5、邓雪辉的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6、202310月27日对邓雪辉的询问笔录1份;7、邓雪辉身份证复印件1份为证。以上证据经当事人质证无异议,本机关予以采信。

你诊所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的规定。

现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参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鉴于你单位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予以:1、警告、2、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浏阳农村商业银行(户名:浏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账号:**********************;地址:浏阳市******)。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浏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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