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浏卫医罚字〔2025〕004号
被处罚人:陈春盛、女、汉族;身份证号码:******************;地址:浏阳市**街道**街***宿舍*单元***号;联系电话:***********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存在未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在2024年5月9日-2024年9月13日期间在湖南省浏阳市关口街道长兴社区东湖广场二期A7栋103号的浏阳市关口胡隆辉诊所内单独接诊患者开具处方;在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12日期间在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淮川街道合燕冲路90号的浏阳市淮川王衍春诊所内单独接诊患者开具处方,且在2024年9月12日接诊患者过程中,患者突发死亡引发医疗纠纷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2024年9月13日浏阳市关口胡隆辉诊所现场笔录1份;2、浏阳市关口胡隆辉诊所的阳*等患者的处方笺107份;3、浏阳市关口胡隆辉诊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浏阳市关口胡隆辉诊所《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5、授权委托书1份;6、陈**、王**、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7、张**《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8、2024年9月18日浏阳市淮川王衍春诊所现场笔录1份;9、浏阳市淮川王衍春诊所内陈**等患者的处方笺复印件5份;10、浏阳市淮川王衍春诊所提供监控视频截图打印件4张;11、2024年9月18日王**询问笔录1份;12、2024年10月11日陈**询问笔录1份;13、2024年10月17日陈**询问笔录1份;14、陈**《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15、《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陈春盛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的批复》复印件1份;16、抖音照片截图4张为证。以上证据经当事人质证无异议,本机关予以采信。
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和参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二节第六条一般情形的规定,责令你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予以:1、警告;2、暂停8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浏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湘公网安备 430181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