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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医保罚字﹝2023﹞第2号

发布时间 : 2023-08-04 来源:浏阳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浏医保罚字20232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浏阳市官渡镇中心卫生院(市第五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181G00526367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xx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违法事实:

该单位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即将体检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的违法事实,违法情形自202211日发生,一直持续到2023331日,涉及违规金额xxx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xxx元。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该单位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长沙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无拒不改正或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xxx元;并处损失医疗保障基金金额2倍的行政罚款xxx元。

罚款金额(万元)

xxx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处罚机关:

浏阳市医疗保障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25

数据来源单位:

浏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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