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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按病种分值付费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1-13 来源:浏阳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2022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和《浏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方案(试行)》(浏医保联发〔2020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要求,结合浏阳市按病种分值付费运行情况和医疗保险相关数据分析,现就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扩大按病种分值付费覆盖范围

(一)202211日开始(以结算日期为准),浏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原按项目付费的普通住院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和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部分(不含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

(二)执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收付费执行以下病种,按单病种医疗费用进行结算1.单侧或未特指的腹股沟疝,不伴有梗阻或坏疽行腹腔镜下单侧腹股沟斜疝修补术(全麻),病种编码BK409312.单侧或未特指的腹股沟疝,不伴有梗阻或坏疽行单侧腹股沟斜疝修补术,病种编码BK409073.未特指的老年性白内障行白内障超声乳化抽吸术+白内障摘除伴一期人工晶体植入术,病种编码BH25906

二、调整月度预拨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月度预拨额按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普通住院、意外伤害、付费单病种月平均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月度预拨额,每月预留月度预拨额的5%作为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月预留质量保证金年度内累计达到100万不再进行月预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月度预拨额按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月平均统筹基金垫付金额80%为月度预拨额,每月预留月度预拨额的5%作为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月预留质量保证金年度内累计达到100万不再进行月预留。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实际报销情况动态调整月预拨或暂停月预拨

三、调整病种分值表

(一)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病种分值申报读取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的住院诊断信息及手术操作信息作为总控平台诊断编码和治疗方式的基础信息。2022年病种分值表出院诊断疾病编码和诊断名称按医保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ICD-10)执行,手术分值申报按照国家医保局下发的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ICD-9-CM3)进行匹配。

(二)调整病种分值表。结合2021年病种分值表实施情况和医疗保险相关数据分析,参照《浏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方案(试行)》(浏医保联发〔20202号)对照病种分值调整公式,参考长沙市本级的病种分值表,浏阳市病种分值表进行调整,制定2022年病种分值表,经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另行发布。

上述政策调整自202211日开始执行。

浏阳市医疗保障局        浏阳市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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