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0号建议的答复
徐有根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申请退市花炮企业再招商的建议》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我中心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为全面盘活烟花爆竹退出企业资源,引导烟花爆竹退出企业转型发展,在《浏阳市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浏政办发〔2020〕7号)文件中,专门针对烟花爆竹退出企业转型服务工作制定了《浏阳市烟花爆竹退出企业转型服务工作方案》,结合退出企业实际,明确了盘活土地资源、审批手续办理、向农业转型、企业并购重组、人员就业创业、企业二次招商等六个方面扶持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力支持退出企业转型发展。
二、关于支持盘活土地资源的建议。
对合法用地、进行了复耕复绿的退出企业,其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将按一定的价格统一收购或允许在履行了调规程序的前提下,在市域内将规划指标调整用于发展生态农业等其他产业。退出企业的用地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条件的,可纳入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复耕复绿并经上级验收确认指标后,按水田、旱土、林地不同的标准进行指标回购。对于退出企业转型发展其他经营性项目的,支持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手续。
三、关于支持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议。
开辟退出企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对转型发展其他产业的,在符合规划、用地有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相关业务科室实行窗口审批“一站受理、集中服务”,分阶段进行“综合受理、集合查验、集成审批”。
四、关于支持企业招商引资的建议。
搜集全市已退出花炮企业基本资料,并从中挑选4处较优质的资产进行详细包装,编入《浏阳市闲置资产项目册》并对外进行宣传、推介。
感谢您对浏阳花炮行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特此复函。
浏阳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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