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0号建议的答复
曾德文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新屋岭公园建设的建议》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公司负责办理。现综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屋岭公园位于道吾山路以南、双拥路以北、燎原路以西、鼎丰路以东,是新屋岭片区的公园绿肺,项目总投资约23000万元。该项目列入2018年政府投资计划,后因政府化债工作要求暂停建设。
针对新屋岭公园建设,我公司一直在推进相关工作。2022年,我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对新屋岭公园的前期方案进行论证,形成了项目初步策划方案。我公司出资搬迁的三庙新址位于新屋岭公园内,项目今年已开工建设;同时,与新屋岭公园、新屋岭小学相邻的燎原路(双拥路—道路山路)西侧人行道工程,以及新屋岭中学周边的两条城市支路,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下半年动工建设。
关于新屋岭公园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文件精神,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和20000万元的项目,其建设启动审批权限分别在长沙市和湖南省。后续我公司将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局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待审批通过后,我公司将根据工作安排启动建设。
感谢您对浏阳城市开发与建设的关注。
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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