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号建议的答复
沈庆杰代表:
您在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村集体经济(农庄)发展的建议》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局牵头办理,现综合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广体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村集体农庄的定位与模式
一是强化集体经济主体地位。出台《浏阳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和进步村奖励办法》《浏阳市发展壮大农村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个人奖励指导意见(试行)》实行正向激励。2018年至2024年,累计评定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进步村355个,奖励资金2075万元,奖励对集体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1091.36万元,共计奖励资金3166.36万元。
二是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的总体思路,探索出“资源开发、乡村服务、物业经营、土地合作、产业带动、农房合作”六种发展模式。2024年,全市302个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1.88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8845.85万元。总收入50万以上村222个,占全市总村数73.51%。
二、关于强化政策与资金支持
一是完善土地政策保障。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尽管目前深化入市试点工作已暂停,但待自然资源部政策明朗后,将继续支持村集体以土地作价入股或租赁方式参与农庄建设,并简化土地入市手续办理流程,推动用地政策向村集体经济发展倾斜。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市财政局始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2024年投入2.11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9300万元支持建成93个美丽宜居村庄;2024年拨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关经费1300余万元。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保障水平,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村集体农庄发展。
三是税收优惠与风险分担。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等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加强政策宣传与辅导,确保村集体农庄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三、关于推动产业融合与品牌建设
一是延伸农业产业链。出台《浏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帮扶实施方案》,围绕农产品加工等长效产业,实施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培育产业发展典型。积极争取部、省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项目,2024年完成19个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建设,总库容11117.9立方米,其中,沙市镇长春村经济合作社、桃源村经济合作社分别建设了预冷库,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农村冷藏冷冻保鲜库建设扶持力度,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化体系。
二是农旅文融合赋能。浏阳市已通过“村集体+企业+农户”模式成功打造多个示范项目。例如东区古港镇“宝盖民宿谷”由村集体主导,整合24家民宿,形成产业集群,带动村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壮大。作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市),我市将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与农业、文化、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内涵。
三是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市市场监管局已将“大围山梨”“葛家鸡肠子辣椒”“浏阳黑山羊”等5个特色农产品纳入首批地理标志产品转化名录,并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呈报工作。下一步将持续挖掘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鼓励村集体联合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推动品牌化、标准化发展。
四、关于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持
一是推广数字农业技术。组建农产品监管中心,负责从农药销售、基地生产、产品流通到用户溯源的全链条监管。依托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建立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完备的三级检测网络。建立农药监管电子溯源系统,购买者购买农药时需用身份证在系统上核验登记,农药信息准确录入,建成“来源可循、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农药可追溯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把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培育本土人才队伍。2024年,全年开展“万名帮万户”小农户素质素养提升行动、高素质农民训后跟踪服务、现场培训等22期,培训农民549人次。印发《浏阳市支持大学生创业二十条》,鼓励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提供创业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下阶段,我们将围绕本土人才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村集体农庄管理者、乡村网红、返乡大学生等的培养力度,为乡村创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三是引入外部智力资源。2021年以来,浏阳市以建设农业强市为导向,联合邹学校、柏连阳、刘志军、印遇龙等院士团队在浏建设3个院士团队工作室和2个院士农业实验基地。与湖南农业大学开展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结对共建,合作建设湖南农业大学浏阳校区,为农业科研、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提供重要载体。积极推动与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与湖南师范大学合作,邀请刘少军院士团队助力渔业发展,在北盛镇乌龙渔场开展鱼类繁育推广工作。
五、关于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保障农民主体权益。为每个村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将闲置土地“化零为整”。对农村闲置的房屋、厂房、仓库等经营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通过修缮改造、出租出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出台相关政策,吸引企业、乡贤等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产业发展,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作社。
二是规范合作经营机制。详细规定村集体提供的土地、山林、水域等资源性资产以及房屋、设备等经营性资产的范围、数量、质量、使用期限、用途等内容,防止企业或大户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改变用途,保障村集体和农户的资源权益。
六、关于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一是补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市交通运输局已将沙市镇桃源村C543村道和Y108乡道水毁恢复项目申报纳入长沙市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计划,预计补助资金81.33万元,目前主要水毁路段已完成修复。下一步将继续改善村集体农庄所在区域的交通、电力、网络等基础设施,夯实农村基础条件。
二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将乡镇供销合作社与惠农服务中心、农合会 “三位一体” 统筹规划建设,负责开展各类服务。通过政府扶持、项目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服务收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村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组建由省级科研院校的研究员、教授、博士以及本地各行各业技术能手组成的农业综合技术服务团队,满足农户对农业产业技术的多样化需求。
七、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与生态保护
一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创新循环农业模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并培育了一批高附加值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自2021年入选全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以来,浏阳在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畜禽粪污资源集约化利用。通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现化肥减量,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浏阳市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办法》,明确了生态绿心地区范围,规定生态补偿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一致、公平合理,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八、关于加强监督与长效管理
一是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建立包括政府相关部门、村集体、村民代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多元化的监管主体,从不同角度对村集体农庄项目进行运行监测。同时,将监测结果与奖励政策挂钩,对表现优秀的村集体农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政策扶持等激励措施,对不达标的项目进行督促整改或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二是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明确监督任务与清单,制定相关制度和清单,下发季度基层监督镇村任务清单,梳理 “三湘护农”“四议两公开” 等重点监督任务,让监督工作有章可循、目标明确。优化监督队伍建设,调优配强村监督队伍,通过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规范落实问责程序,厘清责任链条,接受人民监督,从根本上防治问题。
村集体(农庄)是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与其他单位一道,以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探索可复制的经验模式,通过政策创新、资源整合、科技赋能、利益共享等系统性举措,推动村集体(农庄)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色的目标。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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