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答复
李晓、张小记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浏阳市荷文公路公交停靠点改建的建议》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局主办,市交建投协办。现综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市公路建养中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建投以及澄潭江镇、村相关负责人,对荷文公路沿线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调研论证。经勘查,荷文公路沿线具备设置港湾式停靠站的条件。根据职责分工,港湾式停靠站的基础设施建设需由所属镇村负责落实,建议先由澄潭江镇村完成土地规划手续后,再由我局组织复勘,复勘通过后将依法按程序开通公交站点。届时,在站点开通后,我局将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通过增设警示标志、优化停靠区域标线等措施,有效降低现有停靠点的安全风险,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荷文公路港湾式停靠站的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沿线群众便捷安全出行。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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