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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构建“一心+一室+一站+N中心”市域一站式劳动争议调解框架

发布时间 : 2024-03-05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字体大小:

2月23日,在官渡镇政府会议室,随着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的庭审结束,一起工伤待遇争议得到顺利化解,劳动者陈某由衷感叹:“总算了了一桩心事。”

原来,陈某在浏阳某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不慎被油压机压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多次协调未果后,陈某于1月31日向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

负责该案的仲裁员了解到,一方面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另一方面陈某身患多种疾病需要长期服药,迫切希望早日处理完毕工伤事宜。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仲裁员当即决定该案以“流动仲裁庭”的方式,前往当地镇政府就地协调。

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多番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如下调解方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归劳动者领取。

“原以为要坐车到市区仲裁院进行庭审,没想到仲裁庭直接开到我们身边了。”庭审结束后,陈某对仲裁院在办案过程中表现出的人文关怀和采取的灵活模式诚挚“点赞”。

通过“流动仲裁庭”化解劳资纠纷,实现“维权关口前移,矛盾社会共治”,是市仲裁院倾力打造市域劳动争议案件暖心调解新格局的一个缩影。

“我们以仲裁院为主体,密布‘人社+'维权触角,基本搭建了‘一心+一室+一站+N中心’的市域一站式劳动争议调解框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心”指设在仲裁院内的浏阳市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 ,“一室”指“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一站”指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站,“N中心”是指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四级调解以便民、高效为出发点,互相配合、分工协作,不断优化办案模式,提高办案质效。

据悉,目前,仲裁院的受案数已从2020年以前的1600余件,下降至2023年的970件,下降率达到39.4%。近三年以来,仲裁院的整体调解结案率已达到80.3%,仅有10%左右的裁决类案件诉讼至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劳动仲裁领域的“无讼”和“止讼”效果已然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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