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人防、财税、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矿山资源、消防、国资管理、统计、国防动员、电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程、区域合作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
市委常委,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烟花爆竹产业、交建投、公路、农业科技园、花炮测试、企业改制、海事、盐业、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养中心、市农业科技园发展中心、市交建投、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工作。
副市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联系统战(民宗、侨联)、外事、港澳事务、对台工作、史志档案、机关事务、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作。
副市长
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商务、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大围山旅游开发管理、石油、海关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大围山森林公园。
联系宣传、工商联、文联、融媒中心工作。联系浏阳石化、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
副市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民政、退役军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林业、供销、农业发展事务、株树桥水库、库区移民、烤烟生产、烟草经营、气象、水文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
副市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住房保障、公共工程建设、浏发集团、自来水、住房公积金、征地拆迁、小城镇建设、房地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征拆办、市工建中心、市住保中心、市自来水公司、浏发集团。
联系住房公积金中心。
副市长(挂职)
负责金融、政务督查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政府办公室、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
分管市金融事务中心、市政府督查室。
副市长
负责科技、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知识产权、科协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和政务中心。
联系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