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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1-00086
  • 所属机构:浏阳市政府
  • 机构地址:湖南省浏阳市大围山镇新田顶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楼1、2楼
  • 联系电话:0731-83488188
  • 负 责 人 :傅庭信
  •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冬令时), 9:00-12:00,13:30-17:30(夏令时)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依照《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公园实施全面管理。在公园开发建设中负责对各种关系协调、组织。

(二)协同市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按照森林公园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园的实际,制定公园管理的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园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旅游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投资的旅游项目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园内的经营管理,对园内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引导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五)负责对园内旅游、交通、治安、消防、林政、护林防火、自然保护、工商、宗教、文化、环保、规划、国土、税务、物价、卫生防疫、劳动、统计等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同时、在业务上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六)负责园内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受理游客投诉并进行查处。

(七)根据上级审批的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公园的详规和小区规划,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规划管理,组织规划的实施。

(八)负责组织招商引资,并按照有关优惠政策,搞好投资环境的优化,促进公园的开发建设工作。根据公园的发展规划和要求,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承办公园内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手续。

(九)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制定园内有关收费和收费标准的规定,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好各种税收和规费的收缴、管理。

(十)负责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的具体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公园的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治安小区活动,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完成浏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安全保卫科、防火科、经营销售科、地质研究和建设科

直属机构:浏阳市大围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