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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3275
  • 所属机构:浏阳市政府
  • 机构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二栋
  • 联系电话:0731-83601222
  • 负 责 人 :杨品正
  •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冬令时), 9:00-12:00,13:30-17:30(夏令时)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长沙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政策标准、行业规范;负责研究拟订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及附属设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城镇环境整治工作。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功能照明、景观亮化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功能照明、景观亮化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及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组织实施燃气热力行业服务标准;参与燃气热力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七)承担相对集中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复确定的行政处罚权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督查和管理。

(八)负责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摊贩摆摊设点的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开放式物业服务进行管理。

(九)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科技项目攻关、成果宣传推广和技术引进;参与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工作。

(十)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市管理的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以及施工协调、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的移交及维护管理工作;实施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项目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各建制镇、园区、景区等城管工作相关业务指导。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分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后,涉及到燃气热力、桥梁隧道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由城管执法机构承担;涉及到建筑市场管理(含招标投标、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建筑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市场管理、城镇供排水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按照“整体委托”的原则,由城管部门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单位承担。

2.关于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分工。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3.关于城乡绿化规划编制、调整及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城乡绿化规划的编制(包括城乡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绿线规划等),组织涉及园林绿化规划的控规编制、修改及建设项目的审批。

4.关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城管执法局依据户外广告布局专项规划,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组织户外广告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

5.关于餐厨垃圾处置的职责分工。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厨垃圾处置产品油回流餐桌的监管。

6.关于噪声和烟尘污染处置的职责分工。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行使辖区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暂由公安部门承担。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政工人事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环卫市政管理科)、法规宣教科、基层指导科(燃气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