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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3423
  • 所属机构:浏阳市政府
  • 机构地址:浏阳市环府路行政中心附四栋办公楼3楼
  • 联系电话:0731-83601105
  • 负 责 人 :朱姿丰
  •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冬令时), 9:00-12:00,13:30-17:30(夏令时)

浏阳市财政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草案并执行,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及办法;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三)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汇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情况;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草案,承担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责任;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四)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责任,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制度和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

)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算;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的报账管理;承担农业财务、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管理;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统一管理市政府内外债责任。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公私合作相关制度规定;支持公私合作项目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市公私合作工作。

)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承担全市的会计管理责任;组织财会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责对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委派财务监督员。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

(十)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采购活动、集中采购机构和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职责。

(十)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责任;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十)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全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预(概)算评审;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工程其他费用结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对全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进行现场跟踪和工程费用结算评审。

十三指导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规划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保科、对外经济贸易科、企业科、会计科、金融债务科(PPP中心)、绩效管理科、监督科

直属机构:协税护税中心、乡镇财政事务中心、政府采购事务中心、支付中心、统发中心、内控中心、财政评审中心、信息中心、资金往来结算中心、财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