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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3427
  • 所属机构:浏阳市政府
  • 机构地址:浏阳市环府路行政中心南栋7楼
  • 联系电话:0731-83612719
  • 负 责 人 :邱可
  •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冬令时), 9:00-12:00,13:30-17:30(夏令时)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以工代赈、巩固退耕还林、新增粮食产能、移民(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除外)等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2、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监测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3、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4、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

5、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编制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协调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6、负责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浏阳区域内生态绿心区保护和发展等相关工作。

7、负责中央、省、长沙市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编制并下达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对市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中央、省、长沙市在浏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方式的核准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对中央、省、长沙市及本级政府财政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外汇投资项目;负责争融资计划、项目融资管理、企业债券发行和监督使用等工作。

8、规划和编制全市重点(大)建设项目计划;拟定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研究提出重点(大)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重点(大)项目实施工作;配合或组织开展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稽查。

9、负责全市能源规划、能源执法和能源行业管理。负责拟定全市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10、依法制定、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价格政策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依法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工作;对市场物价进行监测和管理,规范价格秩序,负责价格纠纷的调处和仲裁;负责成本调查工作;代表政府依法征收、管理价格调节基金,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使用建议;负责全市价格认证工作;接受国家机关委托对各类涉案、涉税标的物进行价格鉴证。

11、负责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牵头组织、联络协调湘赣边区域开放合作工作,负责湘赣边区域开放合作秘书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铁路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国民经济综合规划与运行调节科(宏观经济研究室)、体制改革综合科、信用建设和法规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产业发展科(争融资办公室)、服务业科、招标投标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能源发展科(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财务科

直属机构:湘赣边区域合作中心、政府投资项目事务中心、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招标投标事务中心、能源事务中心、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