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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3243
  • 所属机构:浏阳市政府
  • 机构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白沙东路9号
  • 联系电话:0731-83813001
  • 负 责 人 :周立强
  •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冬令时), 9:00-12:00,13:30-17:30(夏令时)

浏阳市公安局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3、预防、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承担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责任;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开展禁毒工作。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负责爆破作业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工作。

5、依法管理户政、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6、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7、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8、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防范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和保安人员。

9、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10、承担管理看守所、拘留所的责任,依法对被批准羁押的人员进行监管。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完成长沙市人民政府劳教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11、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安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警衔和警察证件申报、发放和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违规、违纪案件。

14、负责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情报信息,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食药环大队、督察大队、公安检查站、拘留所、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大队、经济和涉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逻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后勤保障科、政治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