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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自然资源局解读《关于印发浏阳市自然资源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1-14 来源: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一、方案依据及背景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20217月,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我市列入全省唯一自然资源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县市,试点有效期2年。

二、方案目标任务

结合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的《浏阳市自然资源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十八条措施》,围绕创新耕地保护举措、创新规划支持政策、创新用地保障机制、创新村民建房管理和创新执法监管手段等5方面内容,积极探索自然资源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路径。

三、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依据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的《浏阳市自然资源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十八条措施》以及结合浏阳市实际情况从五个层面实施。(一)创新耕地保护举措,扛牢粮食安全责任: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深挖新增耕地潜力、推进乡村土地集约利用整治、多渠道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善耕地保护奖惩激励机制。(二)创新规划支持政策,构建乡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快空间规划编制、强化规划要素保障、加强规划实施管控。(三)创新用地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路径、鼓励规划建设城乡中心、支持花炮、民宿等特色产业发展、依法承接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四)创新村民建房管理,保护农民合法居住权益: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力保障刚性建房需求、加强农村住宅地灾防治、探索宅基地节约模式。(五)创新执法监管手段,维护农村土地利用秩序:建立土地利用网格化监管体系、探索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差别化处置政策。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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