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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批校内课后服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2-20 来源:浏阳市教育局 字体大小:

浏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第一批校内课后服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局直属各学校,各相关民办学校,各相关校外培训机构:

为保障第一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浏阳市非学科类校外

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遵照方案要求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浏阳市教育局普教科,联系电话:83682034)

浏阳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6日


浏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长办发〔2021〕24号)、《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教通〔2021〕113号)和《浏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浏教通〔2022〕1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浏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要求,丰富课后服务资源供给,切实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将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机构”)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校外机构必须立足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严禁以课后服务的名义乱收费;严禁校外机构利用课后服务植入商业广告,在学校进行商业宣传、商业营销。校外机构必须有教育情怀,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在适度合理回报基础上,把家长需求、学校资源有机融合,助推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二)公开性原则。遴选工作具体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负责牵头组织,遴选的专业人才和非学科类项目清单、资质条件、遴选程序、薪酬标准和入围名单等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动态性原则。入围的校外机构(公益性组织)和专业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在规定周期内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和学校课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按规定获取课酬(劳务费)并支付到该校外机构监管账户,市教育局和被提供服务学校根据满意度调查情况和每学期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四)诚实性原则。校外机构必须保证在遴选中报送的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在与学校合作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

二、准入条件

参与“白名单”遴选的校外机构应需具备以下条件:

浏阳市范围内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

1.办学资质

(1)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或民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与监管综合平台登记注册;近三年年度评估合格以上。

(2)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公益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或民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近三年年检合格以上。

2.师资配置

(1)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

(2)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资质);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专业教师(不少于3人),且身心健康,无违反师风师德的不良记录。

3.培训课程

(1)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必要时进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

(2)开发了有利于提升学生道德素养、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健康水平、艺术素养、兴趣特长潜能等的课程,有培训内容和详细的课程安排,

4.信誉实力

(1)有稳定的办学资金,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开设资金监管账户,接受监管部门的资金监管;

(3)无违规、违法办学行为记录;

(4)社会信誉良好,在学生、家长及社会中满意度较高。同等条件下,培训机构有相关获奖经历优先。

三、遴选流程

(一)第一批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浏阳市教育局普教科413办公室(浏阳市集里街道白沙中路49号)。

3.报名材料:(1)《浏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校外机构“白名单”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2);(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正、副本;(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4)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劳动合同、缴纳满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清单;(5)机构聘用专职、兼职人员的司法筛查材料;(6)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资信文件,如教师的获奖证明、开展课程情况等。所有报名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除报名表外其他材料均现场核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二)材料审查。由浏阳市教育局普教科、职教科(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联审,报名材料中的资质资料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材料审查不合格。在材料审查后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提出建议入围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校外机构不能进入入围名单。

(三)征求意见。报名截止后,将所有报名的校外机构名单转发给全市各乡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征求意见,对曾出现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违反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聘用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等的校外机构进行一票否决。

(四)场地审查。材料审核完毕后,市教育局将安排对初步入围的校外机构进行场地审查,校外机构负责人应介绍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并接受审查组提问,审查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对校外机构进行终审。若场地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围资格。

(五)入围公示。经遴选后入围的校外机构名单将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形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可列入浏阳市可引进至校内开展课后服务的校外机构“白名单”,可参加各学校的比选。

四、有效期限

浏阳市校内课后服务引入校外机构的“白名单”遴选形成后有效期两年。两年期满后“白名单”中的所有校外机构均需要重新参加遴选。(原备案机构名称变更凭相关手续报普教科重新备案)

五、进入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

(一)学校选择,家长认可,集体决定。各中小学根据实际需求,从“白名单”中自主选择合作机构,并经参与学生的家长代表认可,学校集体研究后最终确定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机构。学校要和选定的非学科类校外机构(公益性组织)或专业人才签订服务协议,并将服务机构(组织)和参与服务人员造册,提交市教育局普教科备案。

(二)规范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机构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管理阿和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成效。

(三)质量评估。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和专业人才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各学校要每学期开展学生和家长课后服务满意度测评,对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60%的个性化课程项目,第二学期不再开设,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或专业人才不再参与该学校课后服务。

(四)动态管理。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学校、学生、家长三方的满意度跟踪和监管,对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校外机构,学校应终止与其合作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该情况作为下一轮遴选的重要依据。

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出现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违反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聘用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违规被行政处罚、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问题的校外机构,市教育局将其从“白名单”中移除,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科学技术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部门做好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常态督查,并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成效作为培训机构年检的重要依据。

附件:

浏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校外机构“白名单”遴选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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