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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4-14 来源: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浏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4、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21、负责知识产权工作。

2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下列18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药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登记许可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设立18个派出机构: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瑶分局、浏阳市淮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集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荷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大围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张坊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官渡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永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古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文家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镇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普迹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枨冲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沙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北盛市场监督管理所、浏阳市社港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设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市场信息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加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牌子)、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截至2021年年底,我局行政编制实有在职人数22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有在职人数86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175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党建工作:深化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完成党支部“五化建设”,实现以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2、绩效考核工作:浏阳本级考核实现“保二争一”,省对浏、长对浏考核不扣分、加满分、排前列,力争1-2个“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奖励项目,力争2-3各省级先进荣誉。

3、食安工作:全面完成长沙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全年无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营商环境工作: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后置审批率不低于2020年,惠企政策全面落地,营商环境指标测评排名前列。

5、日常监管工作:重点领域、风险区域检查全面覆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推行,以问题为导向,实现靶向监管,以监管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以“政治建局,创新争先,协调发展,高质提升”为目标定位,按照“12345”工作思路,紧紧盯牢“创新争先”这一个目标,突出抓好“政治建局,改革创新”两个重点,聚焦发力“食品安全、质量强市、知识产权”三个战略,协调推进“综合执法亮剑、放心消费升级、营商环境优化、安全生产‘护安’”四项行动,高质实施“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建设提效、信用监管提质、智慧监管提速、制度建设提效”五项工程,力推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创新富强宜居浏阳作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1年我局整体支出规模为846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4.04万元,占总支出的74.02%,项目支出2198.65万元,占总支出的25.98%。

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751.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12.46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经费、综合管理业务工作经费、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检经费、市场执法办案工作经费、行政审批工作经费、乡镇和社区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经费、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市级重点工作专项、知识产权事业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55.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资本性支出154.03万元,对企业补助184.1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我局实际整体收入846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9.69万元,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59.69万元。2021年我局实际整体支出846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4.04万元,项目支出2198.65万元。

2021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4.04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5751.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76.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5.3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512.46万元。

2、“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3.72万元,决算总额162.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108万元,实际支出102.84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7.72万元,实际支出53.42万元,主要为新购9台执法公务用车及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8万元,实际支出6.27万元,主要为我局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从而有效控制了非必要公务接待开支的发生。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108万元,实际发生102.8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16万元,较上年实际2.70万元增加100.14万元,主要为2021年新购9台执法公务用车,2020年发生额为支付2019年购置车辆应付未付款2.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77.72万元,实际发生53.4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4.30万元,较上年实际45.65增加7.77万元,主要为我局食安、疫情防控专项工作任务增加,导致公务执法用车运行费增加。

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支出219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95.65万元,其他资金(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万元。

我局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465.94万元,调减指标283.72万元后为1182.22万元。主要包括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工作经费400万元(其中调减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116.88万元),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经费300万元,(其中调减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等监管经费61万元至乡镇),市场执法办案工作经费37.42万元,行政审批工作经费27万元,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检经费38万元,乡镇和社区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经费19万元,打击传销工作经费13万元,综合管理业务工作经费500.68万元,本级重点工作专项105.84万元(调减105.84万元),知识产权事业专项经费25万元。年中追加资金1016.43万元,主要包括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项目经费68.32万元,2021年度第三季度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项目经费资金55.32万元,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17.36万元,上级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5万元,上级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万元,上级2021年第二批中央药品监督管理补助资金和省级药品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资金5万元,2020年度知识产权补助经费184.10万元,追加企业开办环节零成本刻章服务费85.07万元,追加打击传销工作经费10万元,上级2019-2020年打击传销工作优秀单位奖励资金1.5万元,市场服务中心运转经费315.57万元,乡镇体制兑现35万元,上级2020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11万元,上级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41万元,市场监管经费125.82万元,基层所维修经费46.54万元,基层专项经费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2020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2.6万元,非公党建、团建专项2.22万元,其他3.51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我局项目支出2198.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万元;资本性支出15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对企业补助184.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省级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支出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财务管理状况

①建立健全财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了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实施必要的不相容岗位分类和轮岗。

②理顺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开展财会工作。财务工作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支出标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有章可依,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财务管理机制。

④依法依规开展会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种费用开支和报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坚决予以退回。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部门整体支出合法依规,资金拨付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资金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孙玉樟任组长,副局长张存根任副组长、周莉、罗荣富为成员,负责整体支出的日常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报销环节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支出,为财务工作依法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组织管理环境。

四、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情况,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资产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建立资产使用保管责任制,对资产的采购、发放、保管等均由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防止资产流失。对所有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卡片,对科室和个人使用的资产进行登记,只有使用权和保管权。固定资产处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严格按照财政、国资中心相关流程和规定办理。

截至2021年1231日止,我局资产合计2963.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781.57万元,含车辆2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技术用车2台。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单位总支出情况的绩效分析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进企业综合注销改革,企业开办、注销已实现“一日办结”;创新“政银全域通”服务新模式,获评2021(第四届)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截至目前,新增市场主体20101户,总数达到128540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8%;办理各类许可6160件;指导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2.19亿元。在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中,强制检定计量器具8701台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立案888起;受理消费者投诉及举报984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7万余元。在成绩和荣誉上,获评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知识产权工作被长沙市局推荐申报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被长沙市局推荐为省对区县食安考核A级(先进)单位;获评长沙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长沙市“三考”食品安全保障先进单位;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专供焰火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工作,得到了国家总局通报表彰。各项工作统筹发展,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冷链食品、作业环境及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共采样24585批次;抓好党政服务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规范,确保了机关运转高效;抓好计划财务工作,为系统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抓好人招录选拔工作,招录、选调11名人充实到基层所,实施竞争上岗工作机制,选拔了5名基层副职同时统战、老干、计生、青年、妇女儿童、个私指导中心等工作均衡发展。

(二)单位重点项目资金绩效分析

1、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工作经费及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经费等食安经费支出共664.62万元。2021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主要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食安工作进行督查,全面推动落实《浏阳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其中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经费239万元(年初预算300万元,调减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等监管经费61万元至乡镇),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工作经费283.12万元(年初预算400万元,调减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116.88万元),年中追加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项目经费68.32万元,2021年度第三季度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项目经费55.32万元,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17.36万元,上级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5万元。上述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中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57.23万元,资本性支出7.39万元。

1)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加大对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实施“零容忍”排查,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全面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开学“护苗”行动,提质改造学校食堂89个;对全市38家养老机构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对390所学校(幼儿园)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健全全市2.96万余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台账并进一步加强监管;对城区1500余家餐饮门店、学校及机关食堂餐厨垃圾实行全覆盖集中收集,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立案查处25起擅自偷运餐厨垃圾案件;按时按质抓好全市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全年共开展早稻质量检验检测扦样27份,晚稻扦样检测46份。建立了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浏阳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落实超标粮食全程监管,突出抓好收购、出库、运输、入库、储存等关键节点的监管;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行刑衔接,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全年共办结食安案件530件,涉刑移送检察机关6件。其中查办的黄某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违法案,已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入典型案例。

严格抽检检测。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大对高风险、多发问题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共完成监督抽检5735批次,完成快检60320批次。

强化风险防控。制发《2021年浏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完成152批次食安风险监测任务;定期召开食安风险通报会,加强会商,确保食安风险预警交流及通报机制有效运行;加强学校、建筑工地、养老机构食堂和农村集体聚餐等群体性聚餐的监管,有效防控食安风险,今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舆情和食品安全事故。

2)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了针对生产企业、流通单位、餐饮从业人员、村社区协管员、监管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食安专题培训,全年共培训18000余人次,有效提升监管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水平。约谈生产企业87家,推进食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压实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

3)聚焦现场点提升,对迎检点实施全覆盖检查,高标准提升833家样本点的现场质量。聚焦民调满意度提升,采取宣传车巡回宣传、群发短信、印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扩大食安宣传覆盖面,创建宣传效果,食安民调群众满意度在长沙地区排名第一。聚焦基层基础提升,标食安规范所建设求,对集里、大等基层所办公用楼修缮改造,为基添置食安执法装备、办公设备、检验设备,置换了9台行政执法车辆

2、知识产权事业专项经费25万元,年中追加2020年度知识产权补助经费184.10万元,共209.10万元。此专项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184.10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长沙市知识产权工作要求,以支撑创新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任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服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长沙创建国家首批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1)积极推进“品牌兴市”战略,促进科技创造持续提升,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达21520件,为中部六省首个总量突破两万件的县(市、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76件。助力“浏阳豆豉”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达9个,占长沙地区的50%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帮扶17家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19亿元。知识产权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认可,在全省基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现场研讨活动上作典型发言

2)年初,以专利侵权纠纷调处、行政裁决下放为契机,知识产权局联合司法局和版权局在18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制定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工作方案,并聘请了5名知识产权专家顾问。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的成立,完善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体系,畅通了利益诉求渠道。

3)我局高规格、高标准、高频率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知识产权讲座,首届知识产权与创新环境峰会论坛,知识产权进校园、进企业,知识产权主题沙龙培训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向群众、企业、执法人员普及了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知识,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提升了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3、行政审批专项经费27万元,企业开办环节零成本刻章服务费85.07万元。上述两项专项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11.80万元,资本性支出0.27万元。

今年来,市场监管局窗口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创新服务举措,聚焦利企便民,在全省率先实施“政银全域通”改革,推行企业开办“五个一”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商事主体总数为129131 户,其中企业29163户,企业总数与去年同比增长24.28%。全年办理企业登记业务29292件,食品药品许可业务1543件,特设业务4603件。企业开办工作被湖南日报、湖南经视、人民网、长沙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12篇;“政银全域通”改革获评2021(第四届)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特色案例。

1)加快“一日办”浏阳速度。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企业设立中的工商登记可半小时办结。推进企业综合注销改革,5个注销环节可1日办结,企业开办、注销均已实现“一日办结”。

2)推动“一次办”浏阳模式。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受理告知承诺件2376个;实行容缺受理,持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接收容缺受理材料180余份;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3)提供“一网办”浏阳服务。依托湖南省全程电子化系统,实现了企业开办全流程在线申报。新设企业全程电子化办理率达81.60 %,办理企业开办“1+N”业务5895件。

4)创新“全域办”浏阳样板。推行“政银全域通”服务模式,在全市43个农商行支行、江西省新余渝水湘淮村镇银行网点和18个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解决了偏远地区企业、群众办事成本高的难题。

4、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检经费38万元,此专项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

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了以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1)推动质量强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质量监督抽检924批次,合格率达到95.5%,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在建党100周年专供焰火产品质量保障工作中,实施驻厂质量加严监管,确保了专供焰火产品质量安全。指导浏阳市骨伤科医院江林获得第二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打造了浏阳质量品牌。

2强化标准支撑。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企业抢占市场标准主导,鼓励支持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指导聪厨、培优农业等企申报湖南标准化项目。推进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市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3031项,涵盖4734种产品,居全省县级首位。

5、市场执法办案经费37.42万元,打击传销专项经费24.50万元,此专项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7.77万元,资本性支出4.15万元。

围绕上级部署,紧抓工作重点,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20211231日,共立案140起,结案149起,罚没金额250余万元。

1)一是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违法案件303起,罚没金额170万余元,同时,在农村地区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引导农村地区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2)严查民生领域违法行为。扎实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作为今年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五大重点领域(食品、药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共立案 792起,结案835起,处罚金额10万以上的案件 2起,“黄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被省局评选为专项典型案例;“浏阳市万发化工厂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工产品案”、“浏阳市三口金园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及充装检查记录不全案”被市局评选为专项典型案例。

3)落实十年禁渔要求。加大清查清理力度,深入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执法工作,共责令105家餐饮企业更改违规招牌、菜单,查处长江禁捕专项案件12起。同时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禁捕宣传语,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良好禁捕氛围。

4)净化医疗机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印发《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疗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我市医疗机构开展摸底排查,共对无证擅自制剂、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31起,结案28起,下文金额29万余元。

5)严格落实“双打”工作。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多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全市共办结案件183起,罚没金额280余万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6)持续打击违法传销活动。以“抓巩固、防反弹”,创建无传销城市为目标,保持打击违法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行动。制定全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检查登记备案市内13家直销经营分公司,规范其经营行为。接12345和湖南市场监管投诉平台相关举报投诉24起,组织开展打传防传宣传活动2次,发放打击传销宣传资料5000余份。

7)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对全市行政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共审查通过规范性文件14件,审查未通过2件;配合省市局完成了大瑶镇造纸基地举报长沙宏宇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垄断案件的调查;对市内医疗器械、药品销售公司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

8)强化不合格报告后处理工作。截至20211231日,共受理各级食品不合格141起,食品相关产品的后处理处置报告18起,回复16起,无超期办结;受理产品不合格报告370起,回复 310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形成“大融合、大提升、大发展”的“大市场”工作格局。根据对本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检查,2021年本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97分,为“优”等级。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依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完善项目自评流程,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

2、虽然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但由于预算编制的不可控性,尤其是临时性中心工作的增加,2021年预算编制中部分资金项目未纳入预算,导致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编制数高很多,偏离较大,预算完善度有待提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财务规定的标准列支各项经费,建立问责制。

2、加强预算法制化观念,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财务管理预见性,自觉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3、加强全局人员尤其对单位项目资金使用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培训工作,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4、加强资金监管。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正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

5、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及时跟踪问效。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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