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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19-08-08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一、必要性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浏阳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经过说明

  浏阳市司法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文件要求和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精神,决定在2019年5月份已取消证明事项36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形成证明事项保留、取消清单。

  三、法律依据说明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是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一是村(社区)提供的证明事项保留20项;二是村(社区)提供的证明事项取消4项;三是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的证明事项保留18项;四是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的证明事项取消9项。


浏阳市司法局

2019年8月8日

相关文档:
  •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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