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商会、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意义
根据《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聚力营商 赢在浏阳”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方案》有关精神,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设立“法律服务进商会、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组 长:肖柏林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守成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建军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
市工商联非公经济科工作人员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
三、活动方式
采取与乡镇(街道)商会一对多、多对一的方式建立“法律服务进商会、进企业”联系合作机制,增进信息沟通、人员融通、业务联通,实现联系合作机制全覆盖。并根据企业需求,定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商会、进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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