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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3618
  • 所属机构:浏阳市政府
  • 机构地址:行政中心环府路50号司法局办公楼1楼
  • 联系电话:0731-83611765
  • 负 责 人 :李斌
  •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冬令时), 9:00-12:00,13:30-17:30(夏令时)

浏阳市司法局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2、负责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工作,对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政府法制宣传、法制交流、法制研究;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3、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市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市人民政府重大问题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

6、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日常管理;管理和指导司法所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办理工作;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并落实执行;负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调研督察科)、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普法与法治科、基层工作指导科(市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