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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清廉大厅”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3-29 来源: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大小:

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局机关科室

    现将《关于开展“清廉大厅”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29日  

关于开展“清廉大厅”建设工作的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浏阳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推进“清廉大厅”建设十条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清廉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清廉大厅”),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努力营造一流营商政务环境,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明”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清廉大厅”建设,努力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发挥“重要窗口”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浏阳市政务服务“清廉大厅”建设工作组,负责指导“清廉大厅”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各项工作。

 长∶江涵

副组长∶张平平、刘开义、刘卫红

 员∶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组长,局机关科室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刘卫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紫艳、曹思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清廉大厅”创建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清廉意识。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和宗旨意识,坚守初心使命,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为民理念,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

(二)构筑清廉堡垒。切实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促进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党员引领示范作用,使从事政务服务工作的每一名党员真正增强党风党纪意识,争当清廉模范,使政务服务大厅成为清正廉洁的战斗堡垒。

(三)规范审批行为。严格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市级大厅项目建设、社会事务、税务登记等审批事项分类“无差别受理”和乡镇(街道)社会事务“一窗受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切实做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问题。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标准化清单管理,全部入驻中介超市。

(四)推行标准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当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推行精细化、亲情化、标准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语言表达能力、规范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规范着装,佩戴工作证(牌)。

(五)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纪律意识,端正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创“三亮三比”优政务服务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作风、比效率、比业绩),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周到服务。站在群众角度说话,坚持说公道话、实在话、暖心话、群众听得懂的话。大力推行帮代办、网上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拓展自助服务。加强服务场所硬件建设,增强服务场所的功能性、安全性、舒适性,建设安全、通畅、便捷的无障碍办事环境,开通老年人、特殊人群等绿色通道。

(六)整治“窗口腐败”定期排查窗口廉政风险点,加强风险防范,推动规范有效用权。坚决防止各类权力设租、寻租问题,坚决杜绝窗口工作人员勾结中介行为,坚决查处“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治“庸懒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在政务服务大厅发生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问题,一经查实,第一时间移交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

(七)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帮代办等服务制度,建立全过程监督、问责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八)强化教育培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党性锤炼,加强政德建设,开展案例教育,加强家属清廉教育,督促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修身齐家,培育良好家风。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和服务礼仪、服务规范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九)营造清廉氛围。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清廉模范”“文明示范窗口”“红旗窗口”“微笑之星”等系列评选活动,树立清廉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清廉文化,通过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和平台,全方位做好“清廉大厅”建设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清廉氛围。

(十)强化效能监督。紧盯重点开展监督,将各项监督瞄准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关键处。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加快排队叫号系统项目实施,用好“好差评”“红黄牌”数据,推进“清廉大厅”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廉大厅”建设是树立政务服务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政务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市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把“清廉大厅”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自觉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共同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清廉氛围。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局机关科室应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违规办事、违纪违法等问题进行认真查摆。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途径收集企业群众关于窗口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填报《清廉大厅建设专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见附件)于4月1日(本周五)前上报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人:刘红炼,联系电话:83683098,电子邮箱:67104174@qq.com)

(三)强化整改提升。“清廉大厅”建设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并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对“清廉大厅”建设过程中查找出来的薄弱环节、薄弱领域要及时总结,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建设成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以振奋的精神、有为的姿态、优良的作风,积极推进“清廉大厅”建设。

附件:《清廉大厅建设专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29日  

自查自纠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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