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柏加镇信用镇、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站办所,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柏加镇信用镇、村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柏加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柏加镇信用镇、村创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对“三农”金融支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浏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浏阳市信用乡(镇、街道)、村(社区)评定办法》(浏信办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柏加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创建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使镇村资产负债能经常化运行,干部群众诚信意识能够有效增强,社会信用环境持续改善,村民创业增收信贷需求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文明素质稳步提升。按照“三年时间、扎实推进”的原则开展创建活动,争取第一年80%的村创建成为信用村,第二年和第三年各有10%的村创建成为信用村,第三年,柏加镇创建成为信用镇。
二、创建标准
(一)信用村应具备的条件:
1. 村委会设立工作机构、成立信用环境建设小组。业绩明显、群众威性高,并能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工作。
2. 信用户不低于80%。
3. 村委会配合做好防非处非工作,无非法集资等重大金融案件发生。
4. 村委会不干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村、组干部、微网格长的借款无拖欠行为。
5. 村内无骗贷、逼贷、威胁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的现象,无逃废、悬空金融机构债务的现象。
6. 村内金融机构表内贷款不良率在1%以内;表外贷款不良率在3%以内;年度新增不良贷款户数。
7. 对存量不良贷款有一户一策的化解方案,不良贷款催收率达80%以上。
8. 无失信被执行人。
9. 村内当年新增贷款到期本金和利息收回率均为100%。
10. 金融村官的履职情况良好。
11. 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或诚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有方案、照片佐证并报送至“信用浏阳”;完成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信用镇应具备的条件:
1. 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活动、有措施、有效果。
2. 辖内信用村占比达80%以上。
3. 镇政府配合做好防非处非工作,无非法集资等重大金融案件发生。
4. 不干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镇内自身借款及担保借款没有拖欠利息行为,镇干部的借款无拖欠行为。
5. 辖内无骗贷、逼贷、威胁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的现象;无非法集资等重大金融案件。
6. 辖内金融机构表内贷款不良率在1%以内;表外贷款不良率在3%以内。
7. 当年新增贷款到期本金和利息收回率均为100%。
8. 金融村官的履职情况好。
9. 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或诚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有方案、照片佐证并报送至“信用浏阳”;完成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创建步骤
(一)启动推进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加强信用道德教育,创建信用评比机制,营造浓厚社会信用氛围,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力争2021年年底80%的行政村达到创建标准。
(二)深化拓展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进一步广泛开展创评活动,力争2022年年底90%的行政村达到创建标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扩展创建成效,力争2023年年底100%的行政村达到创建标准,柏加镇本级达到信用镇创建标准。
四、举措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从镇村两个层面建立创建机制,镇一级建立柏加镇信用镇、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镇村不良贷款化解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曦
副组长:陈崎辉 袁海军 陈啸林 凌 欣 鲁彩虹
郑腾飞 章朝晖 张 松 刘 明
成员: 李安安 沈赛群 雷 伟 王 意 何根亮
黄 浪 赵 乐 陈 佳 熊红梅 宋 丹 卢建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所),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章朝晖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村成立村一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负责管理、组织、协调、开展信用评定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村村响”、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宣传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信用村、镇创建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创评内容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引导,规范创评。严格规范信用村、镇创建评比工作,坚持群众参与、公示监督。对创建成功的信用村实行每年年检,确保创建工作向规范、有序、科学的方向发展。
《柏加镇信用镇、村创建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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