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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6-13 来源:枨冲镇 字体大小:

各村,市直、镇属各单位:

根据浏阳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责任体系的通知》(浏林长办发2022〕9号)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枨冲镇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成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长:邱  

乡级第一副林长:张会连

    副    长:陈泓予  黎  烨  徐红星    

            陈招兴

谭傲寒

      长:李帅平  彭红林  陈庆湘  罗凤玲  

余建新      刘继辉  李扶敏

曾建明

    副    长:邹桂林      池远闲  胡志勇

刘国平  唐启兵  胡明芝  周  波

张  勇  刘建国  朱海洋  潘  磊  

韩正国  曾祥加  彭力佳  邓日迪  

胡医林  李小惠  

委员会下设林长制工作办公室(简称长办),由陈招兴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威、邹计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张明高蔺野为执法员

一、林长责任区域划分

按照分级分块负责原则,结合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镇、村两级林长落实属地责任、分级负责分块负责。乡级林长和第一副林长责任区域为辖区全域,乡级副林长按照所联系的村划分责任区域。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村级副林长(网格林长)的责任区域按村内的管护网格进行分配。

二、工作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贯彻落实浏阳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负责本辖区林长制的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林长办公室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对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

乡级第一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架构。

乡级副林长:负责协助林长、第一副林长做好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督导、调度,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重点难点问题。

村级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指导督促护林员、村级监管员、执法协管员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域内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创新开展“党建+林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微网格长、网格干部的兼职护林员作用,引导“民间林长”积极履职

村级副林长(网格林长):负责协助村级林长做好管护网格区域内林长制工作。

附件:枨冲镇林长责任区域划分

中共枨冲镇委员会

枨冲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

枨冲镇林长责任区域划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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