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洞阳镇2021年森林资源保护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浏政办函〔2020〕28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政办函〔2020〕31号)文件精神,经镇森林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内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
二、指导思想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我镇响应浏阳市森林督查整改工作要求,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林案件,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三、工作目标
以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巩固森林督查整改成果为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涉林违法案件消存量、控增量、破难题,不断提升我镇依法治林水平。
四、重点任务
1、保林地。
2、护林木。
3、促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二)调查核实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强化督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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