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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和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9-09 来源:永和镇 字体大小: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秸秆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永和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599

永和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生物质以下简称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化利用,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护我镇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宣传目标。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秸秆禁烧规定,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营造不能烧、不愿烧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禁烧目标。实现零火点、零黑斑、零通报

利用目标。全面完成定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指标,形成村收储、镇转运的高效收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财政、生态环境、经发、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合力。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调度,切实压实责任。

三、重点工作

宣传引导

1宣传内容

焚烧危害:污染空气、危害健康、影响交通安全、破坏土壤生态。

利用政策: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五化综合利用技术。及时公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并对拟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按要求予以公示,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处罚措施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者拘留

禁烧区划分情况:清晰告知永和镇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止焚烧的要求。公开镇、村秸秆禁烧监督举报电话镇级举报电话:073183502868),鼓励公众积极监督举报焚烧行为,形成群防群治格局。

2宣传方式

1用好四个一明白卡、倡议书、宣传手册、屋场会全覆盖。做到秸秆焚烧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用好线上线下通过召开广播会,微信群推送,悬挂横幅,镇村干部敲门行动,确保宣传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禁烧管控

1构建三级巡查机制

镇级巡查: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建2支专职巡查队伍,重点巡查农田集中区、交通干道等区域。

村级巡查:各村社区成立巡查小组,每日开展田间地头巡查,确保早发现、早制止。

网格巡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落实网格员责任,确保巡查全覆盖、无死角。

2强化智慧监管

依托铁塔视联监控系统,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重点区域实施轮巡。发现火点后,5分钟内推送位置信息至巡查责任人,同步启动应急处置。

3应急响应机制

镇专职消防队全天候备勤,配备消防车、移动水泵等设备确保火情30分钟内处置完毕。

建立镇一村一组三级联动机制,确保火点早发现、快扑灭、零蔓延。

综合利用

1利用方式

1油菜秸秆。以粉碎还田为主,转运收集为辅。

2早稻秸秆。采取农户自主粉碎还田,灌水翻耕模式。

3中晚稻秸秆。以低茬收割粉碎还田为主,打捆离田利用、稻虾共作全量还田、深翻耕、绿肥等利用为辅。

4其他农作物秸秆。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其他农作物秸秆,采取粉碎还田与饲料化玉米青贮加工、能源化压块燃料、打捆直燃、肥料化制作有机肥、基料化种植食用菌等多元化利用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资源高效转化。

2目标任务

1健全收储网络。今年拟新建1个村级秸秆收储网点,升级改造1个镇级秸秆收储运中心,完善收储设施设备,提升秸秆收储转运能力。待条件成熟,全面推广,形成村收集、镇转运的收储运体系,确保秸秆应收尽收。

2统筹各村社区秸秆综合利用计划。全镇秸秆打捆离田1500亩、粉碎还田5400亩、翻耕还田(栽种绿肥及油肥4500亩、利用1500吨,各村社区量化指导计划见附件1

3提升机械化水平。在原有牵引式打捆机2、翻耕机10的基础上,拟新增牵引秸秆打捆机2,翻耕机5

4培育经营主体。鼓励本地企业和经营主体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积极对接县项目库资源,支持建设秸秆饲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加工点,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力争创建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1个。

5创新利用路径。支持生产食用菌、育秧基质等基料化利用,推广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改良土壤等技术,实现秸秆多途径增值

6支持技术示范区创建。创建11000亩以上油菜还田示范区。

3政策扶持

1支持收储运体系建设。对新建村级收储运网点及镇级收储运中心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其标准见附件2。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要立刻投入使用,做到应收尽收。

2支持还田离田作业。分别补贴为:秸秆离田作业15翻耕作业12低茬收割8;补贴面积以北斗数据为依据。

3支持设备购置。对新牵引式秸秆打捆机,按购置总金额50%含国补予以补贴,每台打捆机年内需完成1300亩以上作业面积才能申请国补以外补贴。对新深翻耕机械,每台购置额50%含国补予以补贴。

以上所有纳入补贴的设施、设备,五年内不得出租或出售。上述扶持政策在指导计划面积、数量内予以补贴,适用于202551日起至20251231日所实施的项目。

4保障措施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农机调度、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镇财政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资金申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保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需求。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村秸秆综合利用一村一策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组织开展秸秆收储、宣传动员、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确保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序推进。其余有关责任、信息表均见附件。

四、处罚办法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责任追究与整改落实并重原则,生态事务中心实行分级分类处罚。

对种植户的处罚

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保洁员的处罚

违规焚烧垃圾:1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2次扣除当月工资200元;3次解除聘用合同。

对村社区干部的处罚

镇级督查处理标准:发现火点,村社区干部应在15分钟内到场组织扑救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免于处罚。未按要求到场扑救的,按以下方式处置:

1包片网格责任区内发生1起火点: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100元,并全镇通报批评;

2包片网格责任区内发生2起及以上火点: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500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县级以上通报处理标准:

1发生1起火点:扣发包片网格责任人当月绩效500元,予以诫勉处理,并对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发生2起及以上火点:包片网格责任人停职检查,村社区总支书记根据县级要求予以处理。

对办点干部的处罚

所驻村发生1起火点的,扣年度绩效100元,并作书面检讨;所驻村发生2起火点的,扣年度绩效500元,全镇大会检讨;所驻村发生3起及以上火点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

1永和镇秸秆综合利用一村一策量化指导计划

2收储运中心及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3永和镇各村中晚稻种植大户秸秆综合利用责任表

4永和镇秸秆综合利用自走式打捆机、深耕机主体落实表

5、永和镇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中心及网点信息表


永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和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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