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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头镇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5-14 来源:镇头镇 字体大小: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市直驻镇及镇属各单位:

  现将《镇头镇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镇头镇委员会

  镇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镇头镇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长沙和浏阳市委关于实施脱贫攻坚的系列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切实把实施脱贫攻坚摆在优先位置、作为主攻重点,让脱贫攻坚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认真分析镇头当前脱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浏阳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扶组发〔2018〕9号)文件要求,围绕“继续做好‘湘韵浏河、油茶小镇、环保园区、镇头新城’四篇文章,加快打造改革先锋、产业兴旺、特色引领的现代化全国重点镇”的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找准支点,突出特色,精准施策,全面推进”的思路,以“培育三大产业”为重点,着力将镇头打造成为“产业更兴旺、生态更宜人、乡村更美丽、民生更幸福、社会更和谐”的脱贫攻坚样板区,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长沙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要政治任务”的思想认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针对我市脱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围绕“稳定持续脱贫”一条主线,突出“以产业就业促稳定增收、以扶志扶智提内生动力”两个重点,实现“由重点关注未脱贫对象脱贫向巩固脱贫成果和提高脱贫质量并重转变;由关注系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向关注全部农村人口转变;由考核贫困户满意度向考核全社会满意度转变”三个转变,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镇头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实现稳定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确保到2020年我镇710户2126人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现行国家脱贫标准;稳定实现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推进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推进专项扶贫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形成一批具备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经济效益的扶贫产业。继续推进11个村(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点围绕消除7个经济薄弱村做文章。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积极营造新环境、挖掘新动力,切实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开展“三走访、三签字”活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市镇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政府职责,引领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格精准识别、脱贫退出程序,核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贫困户漏评、错评、错退情况。认真做好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加强数据核实比对,推进数据协同使用,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加强日常工作管理,规范扶贫档案、挂图作战、帮扶手册等资料的痕迹化管理。选优派强扶贫作战队伍,提升驻村帮扶质量。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全面落实扶持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三)坚持社会参与、整体推进。强化部门责任,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实践,汇聚合力,营造积极健康、共建共享的脱贫攻坚氛围。更加注重帮扶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

  (四)坚持作风治理、强化监管。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干部作风建设,培养了解镇情村貌和农村实际的干部队伍。优化扶贫考评体系,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权重。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扶贫项目资金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和村务公开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坚持智志双扶、激发动力。充分发挥贫困户主体作用,注重扶贫先扶志,通过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和村规民约,激发贫困户自主脱贫内在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工作重点

  (一)着力培育扶贫产业链,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四跟四走”产业发展思路,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合作模式,大力发展家禽养殖、油茶、花卉苗木、蔬菜等特色扶贫产业。引导企业和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完善产业链建设。优化项目投放,发挥能人带头作用,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且带动作用明显的市场主体,在各类项目资金投放和政策扶持中予以重点倾斜。加强产业专业技术指导服务,采取“订制式”、“菜单式”送技术到村到户,提高扶贫产业抗风险能力。积极组织企业和合作社对接市场,组织扶贫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效益。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宣传推介镇头油茶文旅小镇品牌,积极引导带动沿线地区贫困群众参与,形成旅游与扶贫相结合的产业格局。

  (二)打造十五公里就业圈,实现就近就业。围绕“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加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安排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设置生态护林员、公路养护员、防洪巡堤员,以及治安、保绿、保洁等就业扶贫公益岗位,定向安置辖区贫困劳动力,确保其“有岗位、收入稳”。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对安排5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就业扶贫企业或车间进行挂牌,对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明显的进行扶持。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引导和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发展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深入广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全覆盖。

  (三)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行动计划

  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保证。到2019年基本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问题,建立产权关系明晰、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村级经济体系。一是发展“土地合作型”经济。鼓励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户以承包地、林地等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合作社中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二是发展“资源开发型”经济。依法依规依程序对“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复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所得收益返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户流转闲置农房,采取租赁、参股形式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发展休闲农庄、乡村民宿、乡村客栈。三是发展“物业经营型”经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学校、旧厂房、老村部和仓库等物业设施,采取入股、租赁等形式与有关企业发展联合经营。

  (四)扎实开展健康扶贫,降低致贫风险。全面落实“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政策和“一站式结算”,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不包括未经转诊的域外住院治疗)。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医疗保险由财政全额代缴,开通贫困人员中途参保缴费绿色通道,允许贫困人口中途参保。出台农村贫困人口长期慢性病救助政策,制定签约家庭医生慢性病服务标准,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降低因病致贫风险。继续开展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力度,加大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培养,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设施。组织医疗专家和队伍到村到户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义诊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不漏一户”。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助学扶贫政策,做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助学政策应享尽享。对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等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发放入园补助。扎实开展教师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对义务教育阶段重残贫困学生实行送教上门服务。对高中、大学阶段贫困学生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后上学仍有困难的,通过引导社会组织、出台个性化资助政策等方式进行帮扶,确保不因学返贫。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积极推进“雨露计划”工作,全面完成“两后生”技能培训任务。加大教育扶贫资金投入,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

  (六)实施分类兜底保障,确保“应兜尽兜”。对接脱贫攻坚相关要求,做好分类保障工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确保应兜尽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市本级财政按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稳定。

  (七)深入推进“志智双扶”,提升脱贫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开展“扶贫政策大宣讲”、“我的扶贫脱贫故事”等活动,加强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和典型引导,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为脱贫攻坚营造浓厚氛围。用好用活中国社会扶贫网和浏阳社会扶贫公益平台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个人参与扶贫,打造扶贫公益品牌。鼓励创作一批大众喜闻乐见的扶贫文化作品,大力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建立贫困户约束机制,树立正确导向,引导贫困群众提升致富志向和脱贫决心。合理引导社会情绪,加强信访舆情处置力度,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八)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力促和谐脱贫。保障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做好危房改造动态管理,确保危改系统和扶贫系统数据一致。严格落实建房标准,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防止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全面排查贫困户饮水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确保贫困户饮水安全“不漏一户”。改善电网通村达户工程标准,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进一步优化村级道路状况,打通跨乡镇、跨村交界公路,加大村组冲头纳尾道路改造、危桥和无桥项目建设。消除主要村道上四类以上危桥,通班车、校车、临崖、临水、事故多发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方便群众生活和出行。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治厕、治垃圾、治房、治水、治风“五治”任务,基本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洁、净、美”目标。通过共建共享,全面提升全社会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

  五、措施保障

  (一)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各村委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深入落实“三走访、三签字”,接地气、查实情,了解贫困群体实际需求,发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镇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实、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各村要递交脱贫攻坚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完善大扶贫工作格局。继续坚持现有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格局,贯彻落实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强化专项扶贫工作职责,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和浏阳脱贫攻坚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实化细化三年行动方案,实化细化脱贫具体举措,分解到年、落实到人,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加强扶贫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将扶贫干部培训纳入党建主题培训班,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扶贫干部业务骨干班培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探索建立脱贫攻坚正向激励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

  (四)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强化资金保障,统筹资金资源,整合各条线上的扶贫资金,规范资金使用。按照“统筹规划、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计其功”的原则,提升各行业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全镇37名脱贫攻坚村级监督员作用,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

  (五)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把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脱贫攻坚摆到同样重要位置,确保稳定脱贫、和谐脱贫、高质量脱贫。扎实推进“党建+志智双扶”工作,确保“1228”党建促脱贫攻坚工程取得成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虚假脱贫,做好贫困户动态监测,确保不因帮扶不力出现返贫。防止产业项目因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风险,加强信贷资金项目监管,严禁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确保不发生呆账、坏账。

  (六)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追责问责,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弄虚作假、工作不实、落实不力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惩处,以严明的纪律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严格执行信访督办交办制度,妥善处置涉贫舆情和信访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的产业扶贫理念,严控产业扶贫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对象倾斜,促进贫困家庭的就业增收和生活环境改善;将贫困户激励约束机制纳入村规民约,以乡风文明助推脱贫攻坚。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推进乡村振兴的抓手,确保1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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